农村非法占地问题的正确处置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23:50:05 54 人看过

一、农村非法占地问题的正确处置方式有哪些

农村非法占地问题的正确处置方式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该怎样量刑

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如下:

行为人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且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有如下:

1.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是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

4.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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