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有那些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10:53:23 154 人看过

监外执行的相关细节,应予以关注和重视。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对于监管定位手机的严格管理、对于保外就医人员的精心照料以及实行严格的请假机制。

此外,无正当理由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完全遵守所在辖区的各项政策法规,禁止私自离境。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离境,矫正人员需亲自前往所辖司法所进行申请,同时填写请假申请书。对于监外执行的人员,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有权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1.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

2.违反了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规定;

3.不按照规定积极参与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各类活动,并且经过教育后仍然没有改正;

4.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医疗之外的社会活动,并且经过教育后仍然没有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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