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等部门制定《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7:20:55 273 人看过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以下简称:经营者)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本规范为经营者促销行为的基本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特殊规定的行业促销行为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促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所采取的各种形式的促销措施。

第四条开展促销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取以下促销行为:

(一)以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等欺诈消费者手段,虚假打折、虚假让利的。

(二)利用购物返券促销方式,采取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限制使用返券选购指定商品或同一品牌商品的。

(三)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

(四)以低于进价的价格(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除外)销售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时购物行为。

(五)价外馈赠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的。

(六)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批发价”或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七)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标称“全场”范围促销活动的。

(八)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虚假广告行为。

(九)影响顾客购物、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干扰居民的行为。

第六条鼓励经营者根据自身的经营理念及企业文化,采取人文促销、文化促销、服务促销、品牌促销等积极健康、富有特色的促销方式。

第七条经营者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应当将活动范围、详细规则向消费者明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将促销活动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方式、促销规则,以及相关附加性条件等具体信息,在营业场所的入口处、店堂内等明显适当的位置,提前进行明确的明示,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了解或掌握其真实的信息。

(二)向消费者发布的促销信息、活动规则,不得含有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不得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得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请求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等法定权利。不得以最终解释权拒绝消费者的咨询或做出任意解释。

(三)已向公众明示的促销规则、时间、范围等内容,不得在活动期间随意变更或终止。

第八条经营者开展以下促销方式,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有关法律、社会公德和商业职业道德。

(一)打折、让利。打折、让利商品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注明打折让利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折扣率、打折让利原因等有关真实情况。

(二)购物返券。经营者应当提前明示使用返券的商品范围、时间、方式、返券面值,以及有关附加性条件等详细内容。返券使用期限自当日购买商品的行为结束之后,一般应不少于七个营业日,确保消费者的选择权。

(三)有奖销售。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奖品种类、兑奖时间和方式等事项。奖金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四)限时购物。经营者开展限期促销活动,一般应不少于三个营业日。

(五)价外馈赠。经营者采取价外馈赠方式,应当如实明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价值。

(六)降价销售。经营者降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使用降价标价签或价目表,如实说明降价原因,标明原价和现价。

(七)积分返利。经营者应当明示积分商品范围、时间、返利比例等具体规则。

第九条经营者采用价格促销方式,应保留促销时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第十条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正常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单据)和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经营者采取促销方式销售商品或馈赠的物品,均应保证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应符合规范标准,不得因采取促销活动而随意变更,不得因促销活动减免接受服务者应享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明确承担“三包”和售后服务的义务。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或服务,应依法承担修理、退还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加强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保证安全。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不得占用消防安全通道;应当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促销活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公共场所的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依据本规范制定严格于本规范的行业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在行业内推广实施。加强对会员企业促销行为的行业自律监督。

第十六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消费者投诉反映不规范的促销行为,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评论,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促销行为进行揭露。

第十七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引导经营者进一步规范促销行为,监督本规范的实施。政府工商行政管理、价格部门应依法定职责,加强对经营者促销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经营者依法查处。

第十八条国家、省制定有关促销行为的规定,以国家、省为准。

2005年11月29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哈尔滨外商企业税务登记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税务登记【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联系电话】0451-84529614【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2、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代码证副本;3、生产、经营场所证明;4、开户银行许可证;5、合同(独资企业不需提供)、章程及批准文件;6、批准证书;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个人简历;8、财务人员资格证。【办理程序】1、到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2、受理申报材料。【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
    2023-05-29
    443人看过
  • 哈尔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简介
    哈尔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外商之家。协会成立于一九八九年,由在哈尔滨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企业,从事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的机构和科研单位、外国企业在哈从事业务的机构,以及有关社会人士联合组成的非赢利性社会团体。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社团组织之一。协会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哈尔滨市经济合作促进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少良任协会名誉会长。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杜传东任协会会长,七家企业领导担任副会长。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会员和投资者服务,维护会员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搭建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增强会员企业中外各方与政府机构以及会员之间的联系、了解与合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会员企业的发展以及在哈尔
    2023-06-06
    153人看过
  • 沃尔玛物流—零售业物流典范
    物流如何使沃尔玛腾飞成功的奥秘:物流现代化1.沃尔玛是全球第一个发射物流通信卫星的企业物流通信卫星使得沃尔玛产生了跳跃性的发展,很快就超过了美国零售业的龙头——凯玛特和西尔斯。沃尔玛从乡村起家,而凯玛特和西尔斯。在战略上以大中小城市为主。沃尔玛通过便捷的信息技术急起直追,终于获得了成功。2.建立全球第一个物流数据的处理中心沃尔玛在全球第一个实现集团内部24小时计算机物流网络化监控,使采购库存、订货、配送和销售一体化。例如,顾客到沃尔玛店里购物,然后通过POS机打印发票,与此同时负责生产计划、采购计划的人以及供应商的电脑上就会同时显示信息,各个环节就会通过信息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从而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加快了物流的循环。物流如何借助IT沃尔玛物流如何借助信息技术20世纪70年代沃尔玛建立了物流的信息系统MIS(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也叫管理信息系统,
    2023-06-07
    360人看过
  • 上海市商业零售企业商品先行负责制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零售企业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从事各类商业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销售者)。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是指在商品售出后,如有商品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售出有问题的商品首先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然后再向责任方或商品供货方追偿的制度。第四条市商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商业主管部门在市商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此办法的贯彻和实施。第五条销售者应建立商品质量管理制度,设置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商品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商品质量检验和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六条销售者在进货时,应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书、并进行可行的商
    2023-06-07
    346人看过
  • 商业零售促销中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
    近年来,物价部门接到的市民在通讯方面的价格投诉有所增加。一些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如某通讯产品经销商在销售CDMA手机时,广告称购买手机送话费900元,但实际只送了200元的话费,其余700元需购机者存入等值金额话费现金才能激活使用,而这个附加条件在广告及经营场所均无明示。不履行价格承诺据介绍,价格承诺是指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做出的具体确定的承诺。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构成价格欺诈行为。例如,某百货公司在商场海报上刊登:开展手机大展销活动,随机赠送价值88元礼品一份,赠品以卖场实物为准。有顾客购买了某品牌手机一部,该百货公司以礼品已送完为由,只赠送了一根市场价不足20元的手机挂绳。该公司的行为就是价格欺诈中的不履行
    2023-06-07
    345人看过
  • 哈尔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何进行?
    哈尔滨市执行全省统一的无纸化计算机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以及会计电算化,每科考试时间为1小时,连续考试不休息,交卷或考试到时系统自动判分,每科合格分数为60分,三科一次性通过视为考试合格。根据我市规定,哈尔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暂停收取。哈尔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方式以及要求,请登陆哈尔滨会计网或龙江会计网查看考试通知。报考条件: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常住户口,(不含集体户口和所辖县、市)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城镇居民。2、外地户口迁入哈市的报考人员(不含集体户口)哈尔滨会计网:推荐:
    2023-05-29
    365人看过
  •  哈尔滨市拆迁企业补偿标准
    哈尔滨市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的补偿费用、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奖励。在哈尔滨市,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针对被征收房屋所给予的补偿费用;2.由于房屋征收而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3.由于房屋征收所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哈 尔 滨 市 企 业 拆 迁 奖 励 办 法 : 针 对 被 征 收 人 的 补 助 与 奖 励根据哈尔滨市企业拆迁奖励办法,针对被征收人的补助与奖励,我们需要进行法律分析。根据该办法,拆迁企业需要按照拆迁面积给予拆迁企业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30%。同时,拆迁企业还需要按照拆迁面积给予拆迁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20%。然而,根据我国《土
    2023-09-01
    73人看过
  • 商务部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商贸发[2011]3号商务部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商商贸发[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当前,随着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打折、秒杀、抢拍、返券、赠积分、免运费等促销手段渐趋常态化,活跃了市场,刺激了消费。但是,也出现了销售侵权盗版商品、以次充好、虚假打折、线下服务和线上促销承诺不一致、网络团购缺乏规范等问题。为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网络购物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引导企业依法促销。要引导网络购物企业按照《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促销活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开展违反社会
    2023-06-07
    481人看过
  • 【外资公司清算】哈尔滨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工作的管理,保护债权人和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本市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外商投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清算,是指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对资产、债权和债务等进行的清理结算:(一)经营期满;(二)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企业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提前终止合同、章程;(三)被原审批机关依法撤销;(四)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五条清算分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权力机构)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的,适用普通清算程序。企业权力机构不能自行组织
    2023-05-03
    126人看过
  • 郑州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
    发布部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物价局发布文号:郑价公[2003]2号各县(市)、上街区物价局(计委)、房管局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和《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试行)》(豫价房字[2000]0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住房建设健康发展,现就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做以下具体规定:一、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和开发成本监审,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1、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房屋的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原则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限价销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视同经济适用房进行价格管理;其它商品住房实
    2023-06-07
    138人看过
  • 哈尔滨企业土地转让
    原标题:土地登记工作规范法律法规依据1.《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民法典;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土地登记办法;8.《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9.《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10.《哈尔滨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11.关于土地登记的相关文件、规定;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土地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转让的变更登记1.转受让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2.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或合同;3.转受让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他人办理的,转受让双方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转让方需提交的材料:①属国有企业转让土地的,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决议,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文件
    2023-05-29
    114人看过
  • 哈尔滨“**物流”陷“投诉门”
    本报刊登了《**物流频发宰客事》的报道后,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许多市民打来电话反映在**物流遭遇的挨宰经历。克扣代收款玩失踪9月6日,孙女士到**物流2街区*号X快递往富锦县邮寄10件编织袋,讲好货到后由收件人付款,并由快递公司替其向收件人收3750元编织袋货款。事后,孙女士向快递公司索要货款,可至今货款仍未到位。记者联系到快递公司,谢经理表示,她不清楚富锦方的快递公司是否收取了货款钱,目前无法联系到富锦方面的工作人员。无独有偶,4日,刘女士委托**物流1街区2号Z物流有限公司往宝清县邮寄一部电机,要求物流公司替其代收1450元的电机款,事后刘女士多次到物流公司索要代收款,但对方都以会计不在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女士没有按其规定的放款时间索款,他表示会尽快妥善处理。暗中设套防不胜防6日,王先生到Z物流有限公司以20元的价格往伊春市南叉区邮寄一部三轮车,当货品运到伊春后,
    2023-06-07
    170人看过
  •  上海市规范干部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
    该规定要求市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市管正职领导人员的配偶以及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纪委、市委各部门正局职、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区县党政正职和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市管正职等岗位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以下是对市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市管正职领导人员的配偶以及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纪委、市委各部门正局职、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区县党政正职和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市管正职等岗位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1.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2.国有企业中的市管正职领导人员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3.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纪委、市委各部门正局职、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区县党政正职和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市管正职等岗位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国有企业市管正职领导人员配偶经商办企业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2023-11-15
    403人看过
  • 哈尔滨市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初审程序规则(试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六条、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司法厅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哈尔滨市司法局是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的初审机关。二、哈尔滨市辖区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向哈尔滨市司法局提交书面申请。三、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1、拟申办机构名称、住所;2、不少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资金;3、与申请人所属行业相关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4、从事司法业务必需的仪器、设备;5、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6、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四、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并按顺序装订:1、向哈尔滨市司法局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成立机构名称、司法鉴定人情况、鉴定能力、鉴定设备仪器情况、对司法鉴定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掌握程度、服从管理
    2023-06-11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哈尔滨非法制造商标局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小型生产企业销售部门部门职责怎样规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1、房地产销售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现场销售经理负责核实,作为考勤记录。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须向销售经理提交书面申请,事后必须销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 3、事假扣除50%当天薪水,病假扣除当天薪水的20%(病假需要有医院的诊断书)。当月如果事假超出3日者,扣除其个人50%当月薪水。 4、因工作需要不能签到者,应提前向销售经理报告,得到准许后按准许时间到岗签到,不能提前报告
    • 哈尔滨市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发工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1,哈尔滨银行的村镇银行可以用来发工资用,用人单位和银行签订了代发工资的协议,用人单位在该银行办理对公账户,银行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提供工资代发信息代发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
    • 哈尔滨关门商场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30
      商场征收如何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能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个企业是靠所有部门组合起来的,没有行政部门,就没有其他部门后勤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