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最新起草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上网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开发商开售商品房前就要预缴存相应的维修资金到银行专户,而且要按房屋门牌分户设账,以防止二手房交易时原业主卖房却还持有维修资金的问题。
预售前开发商要预缴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资金担负着小区物业公共部位管养维修的重任。据介绍,广州多年来累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36亿元,目前全市维修资金使用了4000多万元。但仍有部分小区由于早年政策问题没有缴纳维修资金。还有的开发商不履行义务,拒缴其保留物业的维修资金,这都给日后的资金使用制造了难题。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这次起草的通知中明确,凡申请预售商品房的,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预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具体做法是由开发商根据预售房屋所在楼宇核准的报建面积,按房地产测绘部门的预测算面积填写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分户情况表,报广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确认。开发商再将维修资金足额预缴存至一家专户管理银行并分解到具体房号,也就是说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对于以现楼方式销售的楼盘,缴存房屋维修资金的工作要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完成。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将维修资金足额预缴存至一家专户管理银行并分解到具体房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把维修资金的监管权收回,就是要防止开发商不缴他那一部分维修金。
二手房交易将可自动转移维修金
《通知》还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与买受人约定维修资金由买受人全额缴存,并凭该房屋已缴存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出具的凭证向买受人收回。未约定的,视作开发建设单位同意将该房屋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明确,开发商在预缴房屋维修资金时就要按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今后房屋所有权转移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在办妥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后,业主应当持房屋权属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账户更名手续。这也就防止了二手房交易时,原业主卖房却还持有维修资金的问题。
■公示期8月27日截止
-
房屋维修资金的来源
186人看过
-
商品房房屋维修资金标准
50人看过
-
武汉推房屋维修资金新规
467人看过
-
没有维修基金房屋顶归谁维修
319人看过
-
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的“保命钱”
260人看过
-
房屋维修资金“炒股”的法律解读
481人看过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
房屋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3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
-
不用交新房房屋维修基金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8新房维修基金需要缴纳。新房的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后就需要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中所必需要履行的义务,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
-
房屋买卖维修资金应谁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4维修基金在买房当初就已经从买房款里交了一部分,开发商预留了一部分,卖房人想提出来也做不到,没有人日后需要补交,因此二手房买卖不包含维修基金问题谁出的问题。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
-
约定了房屋的维修基金来房屋买卖专项维修资金是由谁出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称维修资金,是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
-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7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 (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