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应该披露哪些信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03:42 240 人看过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应该公开哪些信息?对于征地拆迁,征收部门必须公开的信息包括征地或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贴的发放和使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主要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执行情况;(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宅基地使用审查情况;(四)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的支付和使用;(五)乡(镇)的债权债务、融资和劳动;(六)紧急救助、优抚、救济、社会捐赠等款物的分配;(7)乡镇集体企业和其他乡镇经济组织的承包、租赁、拍卖;(八)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第二,对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特征(一)应当有基本的认识。重要的公共利益必须涉及到相关范围内的所有人,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甚至需要,甚至每个人都会认识到。如上述国防利益和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问题,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一些问题。相反,一些形象工程,如果只是政府认为重要而民众不认为重要,就不应该被视为重要的公共利益,土地和住房不仅价格昂贵,而且数量有限,不可再生,难以收回。它们只用于那些公认的而不是有争议的事项。它应该有基本的或普遍的需要。根据其性质,公共利益是没有尽头的,但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土地征收只能用于基本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对于那些不属于基本需求的东西,比如高尔夫球场,只有那些有特殊偏好和优势的人,才应该自己承担享受福利的成本,没有相关需求的公众没有理由承担成本。此外,各种非基本需求与其说是公共利益,不如说是特殊偏好者的局部利益。公共利益作为土地征收的基础是必要的。虽然有些人有特殊的偏好,但每个人的需求和欲望都是无穷无尽的。然而,由于任何社会资源都是有限的,一个理性的社会只能满足那些与社会发展水平相等、必要、必要的公共利益,而不会追求那些不是基本需要的“奢侈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
    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应注意什么?1征地拆迁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该法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只能是被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体由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在实际征地拆迁工作中,很少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多数情况下,政府设立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区,有的叫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部门临时调动。有的县级政府将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直接委托给乡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土地征用公告是土地征用的必要程序。征地公告有两种,一种是征地公告,另一种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
    2023-05-08
    241人看过
  • 被征收人应从征地公告中看懂哪些信息
    征地过程中的三次重要公告,即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深刻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拆迁中能否充分实现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这三份征地相关公告,被征地农民应当关注哪些相关内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第一次公告:拟征地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及《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相关规定,拟征地公告系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村、组)范围内发布的公告。该份公告中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征地用途等,并告知被征地农民其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存在异议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被征收人来说,见到这份公告后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被征地农民要注意,自该份公告发布起,拟征地范围内就不得再进行抢建、抢种、房屋改建扩建等禁止行为了,因以上法律禁止行为新增的地上附着物等在正式征地时将得不到
    2023-04-27
    373人看过
  • 这些底线,征收方在征地拆迁中应当守住。
    提到征收拆迁,很多人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除了被征收人的一夜暴富,还有征收方的强拆偷拆。这两者在对立中相互依存,征收方要降低成本,被征收人要合理足额的补偿,博弈中必然会有一方受损。在实践中,受损方大多是被征收人。所谓的“一夜暴富”,也仅仅是极个别的人。而大多数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依然普遍偏低,这很显然违背法治精神和征收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征收拆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征收方需要在严格的程序规则内行使职权。在明律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征收方在征收拆迁中,必须要遵守的三条规则:一、严禁暴力非法强拆征收拆迁,不管补偿高低,都应仅限于物质层面的交易行为,而不能涉及到人身伤害。但在实践中,因征收拆迁造成被征收人伤亡事件并不在少数。这些伤亡主要集中在征收方对被征收人房屋的非法强拆阶段。比如偷拆、误拆、暴力拆等。被征收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屋,不可避免的会与征收方产生直接肢体冲突,由此带来伤亡成了必
    2023-04-18
    462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哪是户籍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青苗所有人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安置单位
    2023-05-31
    484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以下内容: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4、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如果被拆迁人在征收时未能见到上述公告内容,均有权向政府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征地机关向其公开征地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
    2024-04-17
    319人看过
  • 债务重组:债务人应该披露哪些信息?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3、债务转换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3、长期投资增加和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债务重组什么是债务人(1)资产清偿债务:包括现金清偿债务和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需要根据各个不同类型的资产确认处置损益,这点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损益确认是大体一致的: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营业外收支,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性房地产和原材料等确认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库存商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等。(2)债务转为资本:这种情况实质上是我们一般理解中的债务重组的方式,也是用的比较多的方式,即债权人将债权变为股权,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一般情况是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和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情
    2023-07-02
    406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应该了解的权利和保障
    一、被拆迁人主要的实体权利(1)所有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地役权;(2)经营权二、被拆迁人主要的程序性权利(1)知情权(2)听证权(3)选择权(4)对评估结果异议权(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6)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法人有哪些权利1、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2、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3、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4、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
    2023-07-06
    462人看过
  • 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规则
    提到征收拆迁,很多人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除了被征收人的一夜暴富,还有征收方的强拆偷拆。这两者在对立中相互依存,征收方要降低成本,被征收人要合理足额的补偿,博弈中必然会有一方受损。在实践中,受损方大多是被征收人。所谓的“一夜暴富”,也仅仅是极个别的人。而大多数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依然普遍偏低,这很显然违背法治精神和征收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征收拆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征收方需要在严格的程序规则内行使职权。在明律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征收方在征收拆迁中,必须要遵守的三条规则:一、严禁暴力非法强拆征收拆迁,不管补偿高低,都应仅限于物质层面的交易行为,而不能涉及到人身伤害。但在实践中,因征收拆迁造成被征收人伤亡事件并不在少数。这些伤亡主要集中在征收方对被征收人房屋的非法强拆阶段。比如偷拆、误拆、暴力拆等。被征收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屋,不可避免的会与征收方产生直接肢体冲突,由此带来伤亡成了必
    2023-06-22
    289人看过
  • 征收补偿方案中暴露的拆迁奖励乱象,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
    一、征收补偿方案中暴露的拆迁奖励乱象,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通常认为,这里规定的补助和奖励不是普惠的、人人都有的。比如,奖励是针对在签约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的,如果被征收人未按期搬迁,就不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奖励。而补助则顾名思义,一般是针对生活困难救助、重大疾病救助以及住房困难家庭的。从严格意义上讲,政府的上述提前搬迁奖励规定是与征收中的公平原则不相符合的。既然方案中规定的签约期限,那也就意味着期满前的期间是给予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在家庭成员内部充分沟通、交流,对征收补偿所涉的相关问题全盘综合考虑之用,人为的设置“奖励”来对这一期间进行压缩、控制,显然与立法精神相悖。《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反复做好政
    2024-01-18
    124人看过
  • 由于地铁拆迁,被征收人应该做哪些准备
    由于地铁拆迁,被征收人应该做哪些准备?一、房屋被强拆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领取被征收房屋、土地的权属证书。强拆前,被拆迁人需要领取房屋、土地权属证明,证明房屋、土地属于其合法使用或者所有权。2收集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文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前,政府应当及时公告并明确征收的有关事项。被拆迁方在与征收方协商时,应注意收集征收通知的批准文件、决定、计划、通知等相关证据,并注意官网和公示栏。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强拆的合法途径只有司法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为征收决定地,只有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并经法院裁定批准,才是合法的。因此,面对强拆,我们应该判断“强拆”是否合法。第二,房子被强拆时你能怎么办。为确保人身安全,不以暴力控制暴力当非法强拆来临时
    2023-05-02
    104人看过
  • 哪些信息可以在征地拆迁案中被政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二)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三)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五)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
    2023-07-03
    347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在征地拆迁中包括哪些内容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其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的用地文件(如批准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与申请相比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传递的文件中明确说明变更后的情况);3。征地通知书及办理征地预审手续的有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报批时编制的“一书四图”(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说明书、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供地计划);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图”,即建设用地土地项目报送规范、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征地审批后,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计划公告等相关材料。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而选择哪种方式更合适,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
    2023-05-31
    422人看过
  • 征地拆迁过程中应该怎么提高补偿标准
    一、利用法律程序,阻滞政府的拆迁进程,以时间换金钱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及政府行政行为的程序性,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往往希望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在此时,被征收人通过一系列法律手段:申请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申诉等,政府为了项目的如期进行,往往会作出一些妥协和让步。赢得官司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即使输了官司,但赢了钱,那也就已经达到我们的目标了。二、抓住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点,穷追猛打,向政府施压政府官员基于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业绩的诱惑下,作出的征收行为在实质或程序上或多或少会有一些违法之处,抓住这些违法点,要求确认违法并撤销,这对于政府的征收进程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并且对部门负责人的政绩也会产生负面影响,虽然在此时政府官员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左右法院的判决,但赢得官司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即使输了官司,也会给政府很大的压力,在此压力下,政府往往会提高补偿额了事。这就是所谓的“输了官司赢了
    2023-03-21
    385人看过
  • 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打赢信息公开大战?
    在各类征收案件中,行政机关一般都或多或少的掌握着相关的土地或者房屋的征收信息,而被征收人刚开始知之甚少处于极度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因此,如何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可能多的收集到相关的征收信息,是决定维权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而相关行政机关可能会出于种种考虑,为被征收人申请信息公开设置障碍,例如存在“不回复”、“答非所问”等现象,或滥以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理由“拒绝公开”,或让申请人进行各种“补正”进而拖延时间。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黄晓丽教你如何见招拆招……问题一:行政机关拒绝提供、逾期不予答复或者答非所问怎么办?应对措施: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俗称“民起诉官”进行维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积极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公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申请公开是公民的权利
    2024-01-05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8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
    • 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应当遵守的底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4
      提到征收拆迁,很多人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除了被征收人的一夜暴富,还有征收方的强拆偷拆。 这两者在对立中相互依存,征收方要降低成本,被征收人要合理足额的补偿,博弈中必然会有一方受损。 在实践中,受损方大多是被征收人。 所谓的“一夜暴富”,也仅仅是极个别的人。 而大多数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依然普遍偏低,这很显然违背法治精神和征收目的。 因此,为了保障征收拆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征收方需要在严格
    • 拆迁人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7
      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
    • 这些底线,征收方在征地拆迁中应当守住。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8
      提到征收拆迁,很多人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除了被征收人的一夜暴富,还有征收方的强拆偷拆。 这两者在对立中相互依存,征收方要降低成本,被征收人要合理足额的补偿,博弈中必然会有一方受损。 在实践中,受损方大多是被征收人。 所谓的“一夜暴富”,也仅仅是极个别的人。 而大多数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依然普遍偏低,这很显然违背法治精神和征收目的。 因此,为了保障征收拆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征收方需要在严格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基金合同; (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