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应该公开哪些信息?对于征地拆迁,征收部门必须公开的信息包括征地或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贴的发放和使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主要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执行情况;(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宅基地使用审查情况;(四)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的支付和使用;(五)乡(镇)的债权债务、融资和劳动;(六)紧急救助、优抚、救济、社会捐赠等款物的分配;(7)乡镇集体企业和其他乡镇经济组织的承包、租赁、拍卖;(八)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第二,对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特征(一)应当有基本的认识。重要的公共利益必须涉及到相关范围内的所有人,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甚至需要,甚至每个人都会认识到。如上述国防利益和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问题,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一些问题。相反,一些形象工程,如果只是政府认为重要而民众不认为重要,就不应该被视为重要的公共利益,土地和住房不仅价格昂贵,而且数量有限,不可再生,难以收回。它们只用于那些公认的而不是有争议的事项。它应该有基本的或普遍的需要。根据其性质,公共利益是没有尽头的,但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土地征收只能用于基本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对于那些不属于基本需求的东西,比如高尔夫球场,只有那些有特殊偏好和优势的人,才应该自己承担享受福利的成本,没有相关需求的公众没有理由承担成本。此外,各种非基本需求与其说是公共利益,不如说是特殊偏好者的局部利益。公共利益作为土地征收的基础是必要的。虽然有些人有特殊的偏好,但每个人的需求和欲望都是无穷无尽的。然而,由于任何社会资源都是有限的,一个理性的社会只能满足那些与社会发展水平相等、必要、必要的公共利益,而不会追求那些不是基本需要的“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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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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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8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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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应当遵守的底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4提到征收拆迁,很多人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除了被征收人的一夜暴富,还有征收方的强拆偷拆。 这两者在对立中相互依存,征收方要降低成本,被征收人要合理足额的补偿,博弈中必然会有一方受损。 在实践中,受损方大多是被征收人。 所谓的“一夜暴富”,也仅仅是极个别的人。 而大多数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依然普遍偏低,这很显然违背法治精神和征收目的。 因此,为了保障征收拆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征收方需要在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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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7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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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底线,征收方在征地拆迁中应当守住。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8提到征收拆迁,很多人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除了被征收人的一夜暴富,还有征收方的强拆偷拆。 这两者在对立中相互依存,征收方要降低成本,被征收人要合理足额的补偿,博弈中必然会有一方受损。 在实践中,受损方大多是被征收人。 所谓的“一夜暴富”,也仅仅是极个别的人。 而大多数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依然普遍偏低,这很显然违背法治精神和征收目的。 因此,为了保障征收拆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征收方需要在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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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9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基金合同; (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