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
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
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
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
一、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一)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二)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三)检测业务内容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
建筑劳务分包可以做主体工程吗,建筑劳务分包的条件有哪些
485人看过
-
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需承担哪些义务
266人看过
-
哪些是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16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哪些部分可以分包
219人看过
-
哪个部门主管违法建筑
128人看过
-
建筑主体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483人看过
-
业主部分物业建筑物使用权属性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41、专有权 专有部分所有权,简称为专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享有的单独所有权。所谓专有部分,是指具有构造上及使用上的独立性,并能够成为分别所有权客体的部分。 2、共有权 共有权,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基地使用权、小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所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 3、管理权
-
2022年建筑工程哪些部分可以分包?分包主要有哪几点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4建设工程转包,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另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
哪些是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4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 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 3、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4、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
-
建筑工程哪些部分可以分包?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5建设工程转包,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另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