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院少年法庭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工作取得成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3:40:27 69 人看过

北京市高级法院近期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一年来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指出,针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在探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过程中出现的救助资源不均匀、救助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在去年年初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开展情况座谈会,制定了《北京市法院少年法庭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情况座谈会纪要》,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的来源、种类、适用范围、救助额度、申领程序、管理方式、配套辅助措施等作了系统规范。《纪要》下发一年来,北京市8个法院依托《纪要》提供的基金渠道,相继对25名处于特殊困境的未成年当事人及时给与了司法救助,总金额约16万元。

调研认为,《纪要》下发后北京市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主要在五个方面取得了成效:

第一,进一步突出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专门性、及时性和便捷性。《纪要》在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及对复学、求医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基础上,对未成年人给予了较之普通主体更为及时、便捷的司法救助。例如,北京市目前针对普通主体的司法救助通常启动于案件的执行及信访阶段,而《纪要》则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启动时间前置到了宣判阶段,情况特别紧急的,还可以前置于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判之前的诉讼阶段;救助基金的申领程序和审核期限也更为简便、快捷,为未成年人在介入诉讼后的第一时间即能及时、切实申领到司法救助金提供了绿色通道。

第二,进一步规范、整合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渠道,有效促进北京市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长效、均衡发展。《纪要》下发前,虽然有的法院已开始尝试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专项基金,但只限于少数城区法院,且停留在各自为政的阶段,缺乏必要的沟通、参照,还有许多法院因缺乏救助基金渠道而无法及时提供救助。《纪要》下发后,北京市三级法院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资源及申领渠道得到了科学整合,有效解决了《纪要》下发前部分法院救助基金短缺的现实困难,为实现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整体工作的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进一步统一、拓展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范围,凸显未成年人救助对象、救助形式、救助途径的多元化。《纪要》下发前,已设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的几个法院在救助对象、救助额度、救助程序的设定上存在较大悬殊,如有的法院将救助对象限定于未成年被告人,有的法院则侧重于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有的法院仅对北京籍未成年当事人提供救助。《纪要》下发后,北京市统一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扩大为包括刑事、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内的6类处于特殊困境的未成年人,且不受其本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限制,如门头沟法院少年法庭对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抚养费长期得不到落实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少年法庭对来自汶川地震灾区的刑事被害人子女提供救助。救助形式则包括资助培训、资助复学、资助就医和就业等多种形式;同时注重与心理救助相结合,在为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辅以细致深入的心理辅导、教育鼓励、跟踪回访工作。实践证明,通过这种多管齐下的救助举措,不仅及时解决了那些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方面的迫切需求,也为他们重新建立起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奋发图强注入了持久动力。

第四,进一步感召、带动了一批社会力量,激发社会组织及慈善人士主动与法院合作,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工程。据统计,在各法院依托《纪要》筹集的16万元救助金中,除10万元属于财政拨款外,其余款项全部来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以及部分社会慈善人士的捐款。有些慈善人士是在得知法院正想方设法开展对未成年人救助的信息后,深受感动而主动请求法院帮助联系捐款事宜。

第五,进一步提升了首都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使北京市少年法庭成为彰显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窗口。《纪要》下发后,各法院十分注重运用主流媒体扩大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社会影响,有力弘扬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增进了群众感情。如,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救助的一名未成年人在给法官的来信中表示:感谢您们的爱心资助,是您们救了面临辍学的我,我一定不辜负您们的希望,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由北京市高级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与法宣处联合策划、共同推出的6类未成年人可申请司法救助金的信息,经《人民法院报》、央视《中国法制报道》、新华网等20余家报纸电台和网络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有的群众写信向北京市高院咨询求助,有的群众向北京市高院致电表达敬意,认为北京法院做了一件大好事,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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