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方式及其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8:40:59 464 人看过

合同履行的方式有:

1、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2、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3、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质量不实条款的履行,价格不名条款的履行,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方式不名条款的履行,费用不名条款的履行;

4、第三人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者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

工程设计合同履行方式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首先,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当事人亲自完成。

由他人代替履行的,应经权利人同意,否则,权利人可以拒绝接受履行。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有些合同由其性质决定了只能由合同义务人亲自履行,如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技术和力量,完成加工成果。基于当事人的信任而订立的合同,其义务也不能代替履行,如基于信任而请某人授课。

其次,合同履行义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义务。

最后,对于各种合同的履行方法,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若没有规定的,按照合同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履行;若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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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5日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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