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依据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负有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款等以给付金钱为内容的义务。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再如,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相对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二,行政相对人逾期没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这里的“逾期”应当理解为超过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期限。例如,税收滞纳金从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罚款的滞纳金从行政机关确定的罚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决定所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则无须也不应再对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或实施强制执行。
第三,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或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是通过课以行政相对人新的金钱给付义务,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原行政决定确定的基础义务,会加重行政相对人的财产负担。因此,其数额或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执行机关不能自行其是。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数额的,执行机关只能依法实施,无裁量余地,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的滞纳金。如果法律、法规仅规定了一定的幅度,执行机关可以在法定幅度内自由裁量,其标准以能够促使义务主体自动履行义务为限。
第四,行政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告知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使行政相对人了解罚款或滞纳金的计算标准和数额,有助于对行政相对人产生履行义务的心理强制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行政机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告知是一项法定义务,如不履行,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行政相对人不仅有权利要求行政机关告知,而且行政机关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其损失的,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赔偿。
第五,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从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实际履行义务之日止。在此期间,罚款或者滞纳金以一定的比例,按天数计算,并可反复适用。实践中由于一些行政机关未能及时通知、催告行政相对人履行缴纳罚款或者有关税费的义务,频繁发生“天价罚款”问题,严重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因此,从立法层面对执行罚的数额进行相应的限制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这样规定不仅可以杜绝“天价罚款”,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敦促行政机关积极采用其他强制手段促使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有效实现行政目标。
行政违法行为发生之后,当事人不仅需要支付罚金,同时还需要支付罚没款,若是在处罚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缴纳该罚金的,那么该主体就有可能会被要求支付滞留的金额。对于拒不缴纳的行为,由于妨碍了司法,故此会受到刑事处罚。
一、逾期不缴纳罚没款如何算滞纳金?
逾期不缴纳罚没款需要缴纳3%的滞纳金,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在复议期间,仍然是需要缴纳罚款的,不缴费是有滞纳金的。《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是关于罚款和滞纳金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原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原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二者都是以行政违法为前提,都是对行政相对人课以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是,二者在性质和功能上有着原则性的区别。第一,执行罚的目的不是对义务主体进行金钱处罚,而是通过罚缴一定数量的金额,促使义务主体履行其应履行却尚未履行的义务;罚款是对已经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金钱制裁。第二,执行罚可以针对同一事项反复适用,而罚款则必须遵循“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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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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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加处罚金或滞纳金要交纳多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1首先,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依据不同。“加处罚款”是针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滞纳金则适用于不履行行政征收决定的情形,如不履行税务机关税收征收决定、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等等。 其次,两者法定比例不同,前者明显高于后者。如“加处罚款”的法定比例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而滞纳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所以,“加处罚款”不等于滞纳金。两者是不同的两个法律语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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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后会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8会,《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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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检或者交通罚款补缴有没有滞纳金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61、有滞纳金,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交警当场出具的罚单要是直接到银行交款的那种罚单,就有滞纳金,15天内必须交钱,否则没超过一天就收取3%的滞纳金。 2、但最高补的超过罚款的总额。例如警察罚款200元,那么不论多长时间,滞纳金最高只能收取200元。要是你违停,那么做个罚单是不收滞纳金的,什么时候去处理都可以,但也要在检车钱处理掉,否则不给你检车。你的是交通事故开的罚单,是有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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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和罚金税法要求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额(即不得扣除项目等) 应交税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这样的话如果会计在平时计算所得税时就已经做正确了,就不用怎么处理了。如果是在汇算清缴时调增的所得税,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了。 补提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8000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18000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借:未分配利润18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8000 在今年的资产负债表上面反映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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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加处罚款或滞纳是如何来的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加处罚款”不等于滞纳金。两者是不同的两个法律语词,不同的法律语词产生不同的法律思维,如果使用法律语词不准确,容易误导我们的法律思维和认识活动。请不要把“加处罚款”与滞纳金随便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