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什么部门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5:52:40 309 人看过

不正当竞争法属于民法或者经济法,在法学界上都是有争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用来约束经济市场中的动乱,能够让买卖更加合法,能够不损失彼此的利益和竞争关系,在市场中,是需要能够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什么部门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究竟是属于经济法范畴还是民法,法学界多有争论。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且为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部比较重要的法律。这才是符合我国的基本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经济法。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是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一些专家和学者。他们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而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我国经济法。其主要是以调整国家在干预和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为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因此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当属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部重要的部门法。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民法。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是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的部分专家和学者。他们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调整市场交易的法律,其倡导的原则是: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并应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该法所列举的并且明令禁止的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中,主要的是民事侵权行为,所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列入民事法律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法属民法范畴,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竞争行为,是对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了几次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其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继2017年11月后的再一次修改,主要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四个条款进行了一次集中修改,修改条款自决定公布之日即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以下是新法修改的简析对比。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是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精神体现,是营造尊重知识价值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的进一步落实。通过对商业秘密定义的完善,使得商业秘密的门槛降低,更有利于企业选择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进一步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扩大侵犯商业秘密责任主体的范围,强化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降低违法收益,加大法律惩戒力;对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审判程序中举证责任的转移作了新的规定,减轻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大幅降低维权成本。由此可见,这次《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订无疑是对我国日益重要的商业秘密保护注入一剂强心针。

三、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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