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认真贯彻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突出抓好物业管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50:32 75 人看过

各市、地、州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处):

现将建设部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转发你们。根据33号令精神和建设部房地产业司领导最近考察我省新建住宅小区时的意见,从我省实际出发,今年起,我省要突出抓好物业管理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在贯彻33号令中一并执行。

一、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

物业管理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对各类楼宇、房屋的使用、维护及其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养护技术,以经济手段依法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是一个具有潜力的行业,但在我省尚处于认识和探索阶段。为使这一行业在我省能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必须确定指导思想,做出总体规划,并抓紧落实。

我省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实行业主、用户的自治与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相结合,专业管理与行业指导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既大胆试点,加快发展物业管理的步伐,又防止一拥而上、一哄而起的作法,走规范化、现代化和市场化的经营型路子,为促进我省房地产业的大发展服务。

全省物业管理的总体规划是:用3~5年时间构成政府房地产行政部门主管、住宅区管委会民主管理和物业管理公司经营服务相配套的管理框架。1995年试点启动,1996年在市、地、州和一条线的市(县)逐步推广,1997年全省的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

二、做出规划,抓好试点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各地可根据省上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宅小区、花园住宅、综合大楼等有关数据及其管理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做出切合实际的开展物业管理的具体规划,于今年4月底前报省建委房管处。

实施物业管理,要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滚动发展的作法进行。我省的试点工作分三个层次展开:一是省建委在房地产一级开发公司进行物业管理试点。全省16个一级公司都要设立物业管理机构,先行对已建的住宅小区、花园住宅、综合大楼实行物业管理,并逐步面向社会,参与物业管理市场竞争;二是成都、重庆、绵阳、乐山、自贡等五个市要各选择1~2个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相配套有代表性的新建住宅小区,作为实施物业管理的试点。同时,这五个市要加强物业管理的法规建设,为我省物业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提供有益的尝试;三是其余的市、地、州可各选择一个住宅小区或条件较好的二、三级开发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的试点,一条线上的市(县)也可抓好试点工作。

各地要及时总结试点作法和经验,准备接受5月份由省上组织的“四川省城市文明住宅小区”达标验收,验收合格后参加9月份由建设部组织的全国第二批“文明住宅小区”验收;9月底,请各地将试点工作总结一式5份报省建委;11月份省建委拟召开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有关政策,促进全省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立及运作

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同级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设立物业管理公司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然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实行分级审核:省直和房地产一、二级开发公司和外商独资建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向省建委申请;三级开发公司独资、利用社会集资和股份制建立物业管理公司向所在的市、地、州建委(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四级以下开发公司暂不建立物业管理公司。

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条件:

1.拥有或受委托管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

2.有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金;

3.有合法的管理章程;

4.有固定的注册及经营地点;

5.有管理物业的机构及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计算,多层房屋为6人,高层大楼为8人,不足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人,其中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资质审批时必须提交:申请报告、管理章程、验资证明、法人代表任命书和身份证、办公地点证明,拥有或受委托管理物业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中外合资、合作管理项目议定书、合同副本及中方投资审批机关的批文等。外商独资的,所需文件资料另定。

物业管理公司按“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运作,享受国家、省和各地政府对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物业管理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其收费,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收取;合同已确定的,按确定标准收取;无规定的,按市场价格与用户议定。物业管理公司既可受委托管理成片的住宅小区,也可受聘管理单幢大楼、别墅或住宅;既要开展日常的常规项目管理,又要开展专项、特约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用户和社会提供优质新型的服务,树立新形象,开辟新领域,在市场竞争中滚动发展。

四、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领导,特别是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它是房地产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房地产开发的后一半工作;它对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为人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地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把物业管理摆上工作日程,帮助物业管理公司解决遇到的困难,在启动资金和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要抓好业务培训。各地可采取以会代训、专业讲座等形式,对房地产管理人员、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物业管理人员,普遍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为搞好物业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其知名度,使社会各界认识、关心、支持这一新兴行业,使其能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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