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广东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广东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2022-05-06 14:4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6回复

专业分析: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六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受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及服务内容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抄送上一级价格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当地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根据物业服务成本、业主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制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应进行成本监审。 第十一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执行。确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水平的,应当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七)办公费用; (八)管理费分摊; (九)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十)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四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小区的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法定产权建筑面积按月计收。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地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收费可按车位(车库)的数量计收,也可按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具体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或水电周转金。 第十九条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收取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或工本费),具体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实行小区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一定数量的出入证(含IC卡等)。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出入证的免费数量及制作工本费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第二十一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自愿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收费由双方协商。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价格管理人员,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二十七条对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协商调解。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一)未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的; (二)擅自设立强制性收费项目的; (三)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四)不按规定备案的; (五)不执行本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擅自扩大有关费用分摊范围或提高分摊标准的; (六)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凡此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前期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房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初审和批准。经房管部门批准的物业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公示在物业规约、房屋销售合同之中。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律师普法更多>>
  • 物业服务收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物业服务收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2020.07.31 183
  • 物业管理法关于物业费
    物业管理法关于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的价格制定规制包括两个,一是行政主管部门会制定一个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设定一个浮动幅度。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物业费一般以建筑面积为标准

    2021.04.28 2,387
  • 一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收费
    一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收费

    1、根据我国物业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物业费是按照物业服务级别来进行收费的。通常一级物业费的档次最高,其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月;二级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为0.75元/平方/月;三级和四级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都是0.35元/平方/月。物业费可以上下浮

    2020.12.17 2,327
专业问答更多>>
  •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1-03-17 15,340
  •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

    2022-03-15 15,340
  • 聊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聊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6-5-10 14:20:24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

    2022-03-13 15,340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84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具体标准见附件。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

    2022-03-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合法吗 00:52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合法吗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不合法。装修费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不能向业主额外加收。如果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的,这样可以提醒业主按规定装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业服务合同

    6,492 2022.05.11
  • 山东省物业收费新规定2021收费标准 01:05
    山东省物业收费新规定2021收费标准

    2021年山东省物业收费新规定和收费标准如下:2021物业费标准分为一级每平米每月1元、二级每平米每月0.75元、三级每平米每月0.35元、四级每平米每月0.25元四个标准,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物业公司必须按合同

    18,552 2022.04.12
  • 不住房子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吗 00:52
    不住房子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吗

    不住房子的,也不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业主大会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后,业主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

    2,889 2022.05.11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