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有什么情形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14:55:33 70 人看过

一、工程劳务分包有什么情形无效

工程劳务分包有下列情形无效: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能将主体工程劳务部分分包吗

不能将主体工程劳务部分分包,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任务,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再次进行分包。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建筑工程分包的要件有什么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大类,具体来说,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

(三)意思表示要件。

(四)客体要件。凡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凡国家法律禁止或公共秩序不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五)形式要件。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n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2、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在实践中,这两种分包合同被广泛地使用,但它们的法律效果很不相同。在分别承包中,各个承包人相互单独地对筹建单位负责,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在联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对筹建单位负责,承包人之间发生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二、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区别: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
    2023-04-20
    318人看过
  • 工程劳务分包给员工是不是有效
    无效。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个人并不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因此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4-04-23
    380人看过
  •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在该形式中,
    2024-01-20
    258人看过
  • 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区别是什么,工程分包的条件
    一、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区别是什么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区别是: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程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
    2022-06-14
    354人看过
  •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情形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包括以下情形:1、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行为无效;2、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增资无效;3、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增资;4、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对应的增资部分无效;5、增资扩股合同被撤销的增值自始无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4-05-05
    383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
    2023-06-21
    440人看过
  • 什么是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接工程中的人工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来完成。对于总承包工程来说,劳务分包工作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否管理好劳务分包工作,不但影响总包工程的进度质量,还会影响总承包单位的信誉。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合作关系,劳务分包内容一般为工程施工的劳务作业,主要包含人工费、二三项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等。双方通过定期验工计价进行结算和支付。营改增后,劳务分包企业属于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建筑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将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分包成本。一、劳务分包费用的计取方式(1)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规费包括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其规费由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计取比
    2023-06-22
    118人看过
  • 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以及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如下:1.合同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都源自建设施工合同2.劳务分包内容是工程中的施工劳务3.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不需要经过发包人的同意二、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范围是什么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范围是主要从事公路、铁路、电站、地铁、桥梁、隧道、工民建等建设工程的专项劳务分包。公司具有较固定的各工种劳务人员数千名。三、工程劳务分包需注意哪些问题1.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2.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3.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4.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
    2023-04-11
    338人看过
  • 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怎样是有效的
    一、什么是劳务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且劳务公司不可以将承揽到的劳务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二、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怎样有效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
    2023-02-25
    343人看过
  • 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有什么联系
    在一栋楼房建筑的时候是需要相应的施工单位和建筑公司进行承包合作才能有效快速完成建筑的。那么,您是否知道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之间有什么联系吗?一般来说,分包人指的是分承包人,承包人指的是总承包人,所以两者是归属的关系,双方应当签订分包合同。业主或建设方是发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是承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是分包人。一、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关联性两者按承包或分包合同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发包人、分包人、承包人是属于承包合同关系。二、雇主和雇员是劳动关系雇主是用工者,雇员是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三、承揽人、定作人是承搅加工关系。承揽人承接定作人的业务,按要求自行完成工作.按加工承揽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发包人:业主或建设方;承包人:施工人或承建方;分包人:总承包人将总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转承包给他施工的施工方,由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之分;雇主:雇佣雇员从事劳
    2023-05-01
    319人看过
  •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按劳动法怎么订才有效
    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需注意三大要件合同才合法有效,具体为: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中的规定,需企业资产及企业人员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核发资质的标准。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若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即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承包方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出现名为劳务分包实为专业分包或者转包的无效合同的法律风险。
    2023-06-14
    481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的适用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1、劳务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项目中的劳动作业,包括木工、抹灰、石材生产、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钣金、架线等;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小型机具和辅料。合同规定了劳务承包人负责大型机械、周转材料租赁、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工程相关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如下:一、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二、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三、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四、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
    2023-07-04
    456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劳务费承担
    一、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劳务费承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七百二十四号)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由上述规定可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转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并且,该规定也没有区分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拖欠分包、转包单位工程价款情形,一律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因此,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工程分包、转包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为了尽量避免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的风险,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分包单位应当按
    2021-12-02
    4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包括什么样的?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包括什么样的?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形式有自带劳务承包、零散劳务承包和建制劳务分包。具体如下:1、自带劳务承包是企业内部正式员工通过企业培训考核成为工长,劳务人员由工长招聘;2、零散的劳务承包是企业临时就业,为了一个项目而临时就业;/3、建制劳务分包是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可以立案吗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法院在审查后立案: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
    2024-01-19
    3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形式的工程劳务分包无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5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二)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三)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
    • 工程分包劳务有哪些赔偿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如果劳务人员从事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总承包工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分包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有效劳务分包形式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8
      一、工程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
    • 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的情形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3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 怎样的情况会导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会导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 1、未经发包人同意,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的; 2、二次或多次分包的; 3、分包公司或个人没有相应的资质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