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借条是“爱的承诺”法院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55:47 431 人看过

嵊州30岁的李小姐,从事金融理财行业,年薪几十万,只是人生大事一直没有着落。

去年8月,李小姐通过某婚恋网站认识了象山人刘先生。刘先生长得高大斯文,自称在某大型国企上班。两人迅速陷入热恋,并在几个月里就订了婚,刘先生家还给李小姐家下了聘礼。

在三十岁的年纪找到了如意郎君,李小姐对未婚夫充满信任。所以,恋爱期间刘先生多次表示自己投资理财项目多,希望找点资金周转,李小姐每次都几万十几万的转账给刘先生。

两人相识三五个月,李小姐这前前后后转账了30多万元给未婚夫。未婚夫呢,也很识趣,给李小姐打了张金额30万元的借条

然而到了今年年初,热恋期过后,李小姐逐渐发现自己与刘先生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更让李小姐愤怒的是,所谓的某大型国企上班等等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刘先生不仅没有正当职业,还是二婚。

李小姐果断选择与刘先生分手,并且向他讨要借款,但被刘先生拒绝,无奈只能起诉到象山法院。

法庭上,刘先生矢口否认存在借款事实,称李小姐是心甘情愿送钱给自己花销,并称当时写下借条只是作为爱的承诺,表示的是永不背叛的意思。

听了前未婚夫的说法,李小姐气得全身发抖。

最终,经过调查,法院认为李小姐转账给刘先生30万元款项是事实,而且综合借条本身和款项金额来看,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最后法院判决刘先生归还李小姐30万元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承办该案的法官提醒,借据是最能直接证明借贷实际发生的有力证据,如果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就算是恋人也最好能出具一份正式的借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只有借条的债务应该怎样认定存在借款关系?
    一、只有借条的债务应该怎样认定存在借款关系?仅出具借条的借款行为可能并不能认定债务关系成立,这是由于对方当事人可以抗辩借条虽然书写,但是却没有借钱给自己;或者也可以抗辩虽然债务关系存在,但是自己已经还清了所有的钱,此时债务关系归于灭。借条是书证,在必要时也可以成为物证。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二、
    2023-04-20
    406人看过
  • 百万元借条是婚外情敲诈?法院认定无借贷关系
    原告带着一张百万元的借款合同到法院起诉讨债,被告却声称是被敲诈的。法官一查,发现原告没有固定职业,两年内的银行账户余额从来没超过10万元。那么,她真的借给他100万元吗?近日,思明区法院公布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法官表示,认定借贷关系,仅凭借条还远远不够。各有说法他说自己因婚外情被敲诈,她强调借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原告黄女士持有一张借款合同,显示为2013年7月1日借给刘先生100万元整,约定分6年还清,可以提前还款。黄女士说,刘先生转账10万余元后,就再也没还过一分钱。借条可是白纸黑字,还有刘先生的亲笔签名。可是,刘先生却说自己并没有借钱,是被黄女士威胁才签的借条。他说,黄女士住的是出租房,没有固定收入,不可能借这么多钱给他,而自己收入稳定,不需要借钱。既然如此,又是什么原因让他签下百万元借条的呢?据刘先生说,黄女士威胁要将他们两人的不正当关系告诉他的妻子和单位,他受到诈骗勒索不得不先
    2023-06-05
    173人看过
  • 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是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欠条和借条都是一样的效力,欠条和欠条都可以证明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按照一般的经验,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一、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
    2023-06-26
    434人看过
  • 谁承担借贷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在合同纠纷中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2024-04-19
    192人看过
  • 法院承认的借款借条
    法律综合知识
    法院认可的借条要件主要是:内容完备,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归还时间,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借款事实真实存在;借款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8-19
    35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存单纠纷案件中存在的委托贷款关系和借托贷款关系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1日以法释[1997]8号发布的《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存单纠纷案件中,出资人与金融机构、用资人之间按有关委托贷款的要求签订有委托贷款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成立委托贷款关系。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的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的存款合同,均不影响金融机构与出资人间委托贷款关系的成立。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后,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用资人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成立信托贷款关系。委托贷款协议和信托贷款协议应当用书面形式。口头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当事人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予以认定;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金融机构与出资人之间确系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关系的,人民法院亦予以认定。
    2022-04-15
    279人看过
  • 单靠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
    基本案情:甲向法院起诉,称2008年8月19日,乙以筹备成立的某酒店资金不足为由,向甲借款26万元,并出具借据,载明借款期限为2008年8月9日至2010年2月18日,承诺以4万元作为酬谢(实为利息),到期共还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甲提供借据一份,该借据书写于裁掉上下两端的半夜A4纸上,背面为房屋图纸。借款人签字和日期均位于该页纸右上部,乙认可为其签名。甲称签字的同时即将26万元现金当场交给乙。经鉴定中心鉴定,该借据中有字为先写,有字为后写。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该借款事实仅有有借据作为证据,借据存在以下疑点:第一,借据主文内容由甲书写,仅有收款人签字由乙书写,且位于右上角,不符合一般习惯;第二,借据书写在上下两端均被裁去的图纸背面;第三,乙主张与甲不熟悉,不可能借款,甲主张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经法院要求,甲不能说出介绍人和具体联系方式;第四,甲与乙之间存在租赁
    2022-04-28
    425人看过
  • 夫妻间也存在借贷关系
    2008年5月,李女士以自有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4万元。2008年9月李女士与刘先生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2月,李女士书写借条1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李先生现金陆万圆整,同时注明此款两年内还清,月息为2%。刘先生同时还在李女士书写的内容下写明“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日前,李女士与刘先生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前夫归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令刘先生偿还借款及利息。【案件分析】李女士与刘先生虽然在“借款”时是夫妻,但法律没有禁止夫妻间发生借贷关系,因此夫妻可以成为借贷关系的当事人。李女士借出的欠款来源于其婚前自有房屋抵押的贷款,属于个人财产,加之有借条为证,因此借贷关系成立。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将个人财产出借给对方即形成了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当偿还。
    2023-04-29
    273人看过
  • 借贷关系存在如何证明
    法律综合知识
    为了明确证实债务债权关系的存在,我们必须依赖两种形式:首要且重要的一类,即产生了借贷意愿的明确表达;其次则为直面问题本质的借贷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份借贷的心意表达仅仅构成了借款合同的成立基础,但是合同部分的生效仍然需要借款人进行实际性的支付。在资金从匿名个人过渡到银行渠道的情况下,相应的转账收据或者是银行的交易记录便能够清晰呈现出实际发生的借贷行为。《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024-08-13
    422人看过
  • 借贷关系存在哪些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借贷关系存在哪些问题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如下:1.政府对民间借贷管制过严。2.民间借贷法律体系不完善。3.高利贷扰乱金融秩序。4.借贷盲目引发经济纠纷。二、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如下:1.当事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2.经过协商,达成了借贷协议;3.出借人支付了借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三、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借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
    2023-08-22
    210人看过
  • 高利贷的借条法院承认吗
    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高利贷借条自然就违法了,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的。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现在国家对民间资本已经开始放开了,您可以看一下新出的(放贷人条例),不是违法行为。所收的利息是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内,而不是中国银行。现行贷款基准利率是5.32%,四倍就是月利率1.
    2023-06-27
    225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
    一、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法律规定打印的借条是否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但是电脑打印的借条就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这些借条不生效。比如说,机打的借条的签字必须是手写的签字,还需要有本人的手印。若债务人的签字不是本人亲笔签下的,则难免出现债务人抵赖的情况,或
    2024-01-17
    427人看过
  • 最高法院: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哪些?
    1、最好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原件or复印件、页码,方便案件审理;2、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3、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3、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5、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一、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
    2023-05-07
    290人看过
  • 五旬老汉打感情借条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年近58岁的老汉潘某几年前遇到比自己小22岁的女友小A,这飞来艳福让他高兴的应女友请求打下了三万元的借条。分手后,没想到女友竟然手拿借条起诉自己。庭审时,潘老汉欲言又止,当听到原告小A代理人说:原告与潘老汉系亲戚关系,2010年1月13日因潘某收购苹果向自己借款3万元,至今未还,要求自己偿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时。潘老汉恼羞成怒:根本没有的事,我没有借过她一分钱,并连说原告太狠了,我如今有家不能归,你竟然还向我要钱。潘某认为,这借条是他和原告处朋友时开玩笑所写的,怎么能当真?至于借条内容写收购苹果是原告让这样写的,并非实际发生借款!随后,潘某拿出一张借条当庭提交法官,这是原告当初向自己借款一万元,一直没有归还,现在原告起诉自己,这一万元她也要归还。原告小A对潘某庭上所说一直不语,只说有借条为证,并辩称,曾借过被告一万元,但是早已归还,只是忘记撤条。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经过庭审和审查证据,法
    2023-06-08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能否仅凭借条确定借贷关系存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3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不能仅凭原告提供的借条作为唯一定案证据来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并生效。如果借条为被告本人所签,且无法提供已经偿还的证据,基本可以认定借款的事实。
    • 买房子借了一笔钱,只有借条能认定存在借款关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4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实践性法律关系,故原则上债权人应当对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借款交付两项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实践中,对债权人主张借款为现金交付而仅有借据为证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借款金额分别处理:小额借贷中借据既是借贷合同亦可证明借款交付大额借贷中借据一般仅视为借贷合同,而不能作为借款交付证据,出借人需要另行提交交付证据。但如何界定大额小额各地法院未予明确。各民事审判庭普遍倾向于本金少于十万元可以界定为
    • 无借条且借款人称借款已归还的关系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7
      原告起诉要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这是原告的举证责任;被告辩称已经偿还借款,应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
    • 借贷关系中债务关系存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第十条的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外,原则上应认定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未发生借贷事实仅是出借人未履行约定的借款义务,被告自无返还借款的相对义务。法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合理说明”,应理解为被告的抗辩已足以使法庭对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产生合理怀疑,疑点事实诸如大额款项(或双方之间虽以小额款项往来但交付频繁、累计数额巨
    • 仅凭借条能不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6
      1、只要借条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则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