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遭遇房产多重买卖的救济办法:受欺诈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房产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订立合同的所得,和赔偿买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一、遭遇房屋多重买卖如何解决
1、如果在商品房多重买卖关系中出现购买人与出卖人串通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根据《民法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认定恶意串通行为无效,因恶意串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损害其他买受人利益,因此无论该商品房的状态如何,是否交付,是否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都会因为合同无效而不能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
2、当各买受人均无与出卖人串通的故意时,可以按以下原则确定商品房的所有权人:
(1)有数个购买人的,在数个买受人中,已经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优先于其他买受人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数个购买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可以优先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4)商品房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也无人先行事实占有的,则以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经人民法院执行实现债权人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5)其他情况下,买受人均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涉讼商品房可以在作价后按比例向买受人清偿违约债务。
-
买卖合同违约如何救济?
257人看过
-
遭遇房产多重买卖应该怎样救济
255人看过
-
直播买到次品有赔偿吗,买到次品如何投诉卖家
318人看过
-
已经被抵押房产如何买卖
452人看过
-
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如何救济
236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如何进行买卖,买卖合法吗
474人看过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
遭遇房产多重买卖该怎么进行救济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遭遇房产多重买卖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救济: 1、均未受领交付的,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产; 2、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的,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产; 3、出卖人无法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
买到过期食品的如何进行救济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6首先,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
-
-
表舅买到多买房,关于买到一房多卖的房子如何办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6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房屋灭失; 5)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
卖方延迟交货时买方该如何救济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卖方延迟交货时买方的救济方法: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卖方不按期交货常有发生,且在国际贸易中是常见的。有时是卖方按时交货确有困难,这时应及时通知买方,请求买方同意延长交货期;有时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剧烈变化,卖方故意不交货。而对于买方来说,卖方延迟交货可能使他遭受巨大的损失。各国法律对这种违约行为均规定了相应的救济方法。英美法国家从保护买方的利益出发,在法律上对延迟交货处理十分严厉。大陆法系国家对此则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