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性诉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2:10:29 312 人看过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

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限是多长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也应当在刑事审判的期限内完成,一般为两个月期限,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案情复杂的可申请延长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不仅是刑事案件,其实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话,就跟社会生活中其他的公益行为都是一样的,原告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维护个人的利益。但是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所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比较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附带民事诉讼案如何调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利用刑事诉讼程序解决与定罪量刑直接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大多数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以调解得以解决。笔者所在基层法院,2006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4件,调解结案60件,调解结案率为93.75%;被害人求偿金额236.73万元,因调解结案实际获赔金额216.016万元,实际获赔率91.25%。这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的实现,而且因为民事部分得以及时赔偿法定为从轻处罚被告人的酌定情节从而使被告人得以从轻处罚利于被告人认罪伏法,减少了上诉、涉诉信访等案件的发生,节约了诉讼资源,缓和了社会矛盾。但是,由于我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特别是该程序中的调解问题,法律规定的较为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在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二
    2023-06-01
    35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刑事案件与相关联的民事案件一起审理,但是先开始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
    2023-06-22
    37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定以刑诉为前提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定以刑诉为前提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刑诉为前提。1、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2、民事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公益诉讼仅仅是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民事公益诉讼的建立可以更方便、更有力的保护社会公共利益。3、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一般是与民事诉讼标的无直接的利害关系的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换言之,不直接受害也能起诉;而一般民事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他人发生争执或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诉讼标的从其最简单的含义上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受到侵害或者有受侵害之危险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一般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私益。二
    2023-05-01
    102人看过
  • 新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一、新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是什么意思?新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的含义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二、构成条件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刑事案件成立为前提;2.必须是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三、受理范围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非物质损害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只有
    2023-04-13
    278人看过
  • 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般会怎么处罚?
    一、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般会怎么处罚?1、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2]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
    2023-05-02
    236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附带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立法上并没有给它下一个确定的定义,理论界学者有各自不同的论述,但他们在表达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关系上看法是一致的,都明确了民事诉讼的特点——附带性,同时他们也都把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和目的界定为物质损害赔偿。我们认为,依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指导意见,管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机关不包括公安机关,也不包括人民检察院。这里的民事诉讼虽然是附带的,但它在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主管机关只有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不是民事诉讼的主管机关。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同人民法院一样,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主管机关,将会造成对民事诉讼的管辖混乱,职责不清,违反法律规定。另外,即使把公安机关和人民检查院看作是附带民事诉讼的主管机关,它们在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也不能做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曾对该问题做出规
    2023-02-26
    107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性质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同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4、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5、共同致害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侵权行为存在,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6、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7、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累犯有赔偿吗对于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分子,是需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即赔钱的,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
    2023-04-06
    304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性质如何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又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这种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告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上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又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责任虽然性质不同,却根源于被告人的同一违法行为。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在一种诉讼过程中同时解决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这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附带民事诉讼如何审判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方式:1、依据相关规定,法院在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经原告人或检察院申请或自行决定,可以在必要时
    2023-07-29
    43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罚金不交还可以减刑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罚金不交还可以减刑吗?一般是不能减刑的,如果服刑人员自身有条件支付罚金,但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有履行能力而又不积极履行财产刑,就不能够获得减刑。因此,在有履行能力情况下,积极缴纳罚金,能获得更大减刑机会。罚金特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二、减刑的条件减刑需要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4-16
    266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按照什么法律?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对于的执行按执行: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的存款、债券、股票、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刑事判决后,审判庭会在相应时间内将案件移交给法院的执行庭,不用
    2023-04-19
    364人看过
  • 对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公告吗
    一、对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公告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需要进行公告,主要是因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对独立的,另外两者在立法目的上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处理上不需要进行公告。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分析,前者无需公告,理由浅析如下:两者在法律地位上相对独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院经公告后在没有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起诉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诉讼,其法律地位是民事层面保护公益的最后防线,是区别于其他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解决了刑案中发现侵害公益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是对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地位的补充,两者共同构成了保护公益的最后防线。因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相对独立的案件类型。两者在立法目的上存在区别。两者的立法目的在根本上都是为了保护公益,而对于既侵害公益又构成犯罪的违
    2023-05-02
    360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什么,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什么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1.被害人;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
    2023-04-10
    98人看过
  • 附带诉讼抗诉:刑事与民事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法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相关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胡//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胡//赔偿医疗费///元、法医鉴定费980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交通费////元。共计////元。事实与理由:2017年3月25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本人)在///市//区
    2023-07-02
    24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撰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和刑事纠纷并存时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在首部中,应当标明文书名称、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信息。在正文中,应当清晰地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明损失的证据等。在尾部,应当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具状的时间等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民事纠纷,但也可能会出现民事和刑事纠纷同时存在的情况。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第一、首部: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第二、正文: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
    2023-11-16
    34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提出了广告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特征是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7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限定在“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由于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于物质经济损失,法院裁判对损失的划定往往局限于直接损失,无法涵盖对于自然环境等公共利益恢复到之前状态的修复和救济,从而无法发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于生态价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证明法律责任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5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分配证明责任是什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应该适用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因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的基础是刑事诉讼认定的案件事实,而在同一个案件中就同一个事实认定不能存在两种不同的证明标准。
    •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7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诉讼条件。在我国的公益诉讼的执行过程中,如果涉及相关权利人难以确定或无法确定时,执行所获收益应该收归国家。刑事公益诉讼直接有相关机关执行。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能否实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2
      不知道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能否实现?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属于赃款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不属于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调动了其他适格主体保护公益的积极性,促进了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的主动性,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出现公益诉讼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