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子邮件辞职反后悔有效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47:07 479 人看过

人才市场报法规版曾经不止一次说过电子邮件在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中的法律效应。在上期的法律版也谈到交上去的辞职报告是否能收回的问题。最近,某市法院在审理一起用工纠纷时,首次确认原、被告之间往来的电子邮件有效,并根据电子邮件内容判决了此案。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电子邮件不是弄弄玩玩的,一旦引起诉讼,很可能被法院当作定案的依据。

37岁的周女士于去年2月24日就任该公司总经理一职,月薪为12500元人民币。在做了仅仅几个月,为了一件小事,周女士一赌气决定放弃这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于同年6月5日向公司发送了一份辞职的电子邮件。在这封电子邮件中,她明确表示:我已经决定今天辞职,并希望在6月15日以前将手头的工作移交。

这家外资贸易公司起先对她的辞职请求未作答复。可在当年7月10日,公司却向周女士发送了一份接受辞职的电子邮件,内容为:关于您6月5日的辞职函,经管理部门认真研究,我们遗憾地接受您辞去本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您在本公司的最后一天将为2003年7月12日,您的薪金支付到2003年7月15日为止。

此后,周女士反悔了,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上述那家外资外贸公司恢复她的职务,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但没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继而,周女士打起了劳动官司,她认为:在向公司发送辞职的电子邮件后,鉴于公司一再口头挽留,自己被公司的诚意所感动,决定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并拒绝了其他公司的邀请。岂料公司方突然后发制人,单方面终止了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因此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的决定,使自己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院对电子邮件进行认证后认为:原告周女士在邮件中明确表达了辞职的意思,其后她并未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明确的方式撤回辞职申请。同时,原告在接到公司方同意辞职的电子邮件后,即未再上班。鉴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周女士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被告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合法有效。

一般来说法律诉讼的证据,应该具备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而真实有效的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是完全可以具备以上特征的,可以成为一种诉讼证据。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就规定了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在理论界的解释是,视听资料就包括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由于电子证据有其特殊的高科技性、易破坏性、技术含量高、易被伪造和篡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要使之能顺利地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还会遇到一定的困难。有时,把这种证据作为间接证据来使用,即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

这个案例,除了了本人的电子辞职信外,另外的关键是周女士在接到公司方同意辞职的电子邮件后,即未再上班。这个行为与电子辞职信组成了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可以证明周女士确实发出过辞职的信件,也承认了公司同意辞职的通知。在这以后,如果她要对自己的辞职行为更改,必须得到公司的同意。这也告诉我们,对辞职书的发出,即使是电子邮件,也必须慎重,泼出的水,可收不回来的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主动辞职后发现怀孕了可以“反悔”吗
    一般不可以“反悔”,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并不是用人单位提出来辞退的,用人单位不存在过失行为,如果女职工能够有确切证明受到欺诈、胁迫等用人单位故意或过失的原因,导致辞职的。如果还想回去上班的,需要跟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怀孕女职工就无法恢复劳动关系了。按照通说,辞职权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内容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形成权可以分为设立性形成权、变更性形成权和消灭性形成权。辞职权属于消灭性形成权。同时,辞职行为一旦做出,在用人单位同意之前,劳动者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否则送达至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的决定,劳动者就不能再反悔收回辞职书了。女职工辞职程序:1、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要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同意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2023-06-02
    75人看过
  • 可发电子邮件申报工伤
    记者从荣成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获悉,本月起,全市2624家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工伤报案。自8月1日起,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开始向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2624家用人单位公布网上工伤报案的电子邮件地址(rc7515689@126.com)以及电子版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伤事故报案表,这标志着荣成市在威海地区率先启用电子邮件工伤报案。据了解,工伤事故报案表上具有受伤职工姓名、受伤部位、单位名称、事故时间、经治医院等须填内容。参保单位如需进行工伤报案,可以在案发24小时内将填写好的报案表发送到上述电子邮件地址。在启用电子邮件工伤报案之前,参保单位进行工伤报案必须在案发24小时内拨打电话7515689,这种报案方式容易产生记录不准确等问题。实施电子邮件工伤报案后,相关部门将系统地整理受伤职工的伤情,并建立电子档案,方便受伤职工的后续报销。据市职工医疗
    2023-06-05
    282人看过
  • 电子邮件发送海关行政复议申请有效吗
    有效。电子邮件申请行政复议是一项行政便民措施,但复议机关无法判断申请文件的真实有效性,所以在办理行政复议的过程中仍需申请人按照《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证明材料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不得以其未递交原件为由拒绝受理。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受理申请人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告知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行政复议没有管辖权的怎么办行政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审理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转送相关的行政机关,并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法》规定,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
    2023-03-20
    375人看过
  • 递交辞职申请后反悔了怎么办
    一、递交辞职申请后后悔了:当你递交了辞职申请,你的辞职申请一经送达公司,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公司已做出同意你辞职的决定,你就不能再反悔了,辞职申请也无法收回了。当然,如果你能与公司重新协商,让公司决定继续留用你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你的辞职申请也就不重要了。二、辞职权: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该权利属于形成权,一旦行使便发生法律效力。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均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辞职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劳动者在这种情形提出辞职并没有附加其他任何实体意义的条件,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只要不愿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即可行使辞职的权利。但该种情况下,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06-15
    448人看过
  • 离婚电子邮件证据有效力吗
    由于电子邮件的用户名、账户名、密码均是唯一的,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某一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就可在任何地方,使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在该用户名所对应的电子信箱上收发、删除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往往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对于收到的电子邮件,一般人无法直接修改其内容,因为收件箱中的电子邮件是只读文件,拒绝删改。如果纯电子邮件信件的信头上均带有收发件人、收发件人的网址、收发件时间等详细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结合其他补强证据认定。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想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最好采用公证的方式,将电子邮件打开及打印内容的过程全程公证,将公证书提交法院。或将载有电子邮件的软盘交到法院,由法院主持双方在场打开邮件并打印内容。目前,上海一中院、二中院和浦东法院对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均有实践,公安部门对于邮件的源文件是否经过修改也可以进行鉴定。目前,我们手头上没有直接将电子邮件作为婚姻案
    2023-04-26
    77人看过
  • 男子后悔提交辞职信,辞职报告发出后还可以撤回吗?
    张大民为广州某融资租赁公司的员工,2021年8月20日,张大民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辞职信,但两日后他又反悔,并通过微信向公司的几位董事及人事主管说明自己决定不辞职了,要求撤回辞职申请但被拒绝。之后公司向其送离职证明,因此张大民就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仲裁和起诉均为得到支持。辞职报告发出后还可以撤回吗?辞职报告可以撤回,但是需要在辞职报告送达之前或者之时提出撤回。此案中,张某是在辞职信已经送达了公司人事部门后才提出的撤回辞职信,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同意其撤回要求的;既然公司有权不同意其撤回的要求,那么当然就也有权根据其辞职信中的意思表示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存在违法之处,也无需赔偿张某。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职?第一种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三十日后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第二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
    2023-05-07
    59人看过
  • 算准时差发外贸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是外贸业务交流的主要方式,对于要如何给国外新客户发首次邮件才能引起对方的兴趣,一位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士向记者谈起了他的窍门。我们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邮箱,看有没有新的询盘。国外买家基本也一样,上班之后会浏览邮箱里的信件。如果买家每天收到的邮件很多,他可能不会一一去看。根据经验,买家会看的邮件一般都是前面几封,所以发邮件的时间显得很关键。他说。要想让国外买家看到你的邮件,应当根据买家方面与我们的时差,算准其上班时间,在他上班前的五分钟发邮件。那么,你发过去的邮件在国外买家的邮箱里,就算不是第一封,至少也会排在前面,被浏览的几率会大增。该人士说。他说:在邮件正文给自己公司写简介时,要突出产品的优势及其所获得的各种证书等,还需要介绍一下公司的大客户。此外,不要发送太大的附件,因为这可能会导致买家在打开你的邮件时花费较长时间,导致对方没有耐心看邮件。最好在邮件中附上产品的图片说明,让买家
    2023-04-24
    160人看过
  • 电子邮件能中断诉讼时效
    是可以的;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期间内通过一定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并且可以确定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被义务人所知悉,比如邮寄文件后有回执单、发出通知后有对方签字盖章的回执文书或者在国省级媒体发出公告等,此时即可视为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主张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义务人主动要求履行义务的,如提供债务担保、向权利人提交还款计划、请求延期履行等行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就会在义务人同意履行债务或主动要求履行债务时重新起算。如果经权利人要求,义务人不同意履行或仍不履行时,之后权利人决定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那么,当权利人提交起诉状之时,即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但是如果后来撤诉或者撤回仲裁的,不能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因为受一事不再理的要求,为了保障公民诉讼权利,撤诉或撤回仲裁从法律效力上视为未起诉或未申请仲裁。如果权利人没有采取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而是选择其他类似方式,比如向法院申
    2023-02-12
    78人看过
  • 合同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有效吗
    合同通过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中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的,应合同应当是成立有效的。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合法真实的电子邮件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将导出的邮件放在软盘中提交人民法院,经对方质证后无异议的,可打印出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卷。一、辞职写邮件可以作为证据吗可以作为证据。电子邮件具有证据特点中的关联性,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或者通过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源代码等进行公证取证,电子邮件就具备了证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也即是在法律上具备了合法的效力,能够作为证据使用。二、手写的保证书有效么手写的保证书有效。我国法律保护依法设立的一切合同。从合同的生效要件来看,并没有规定合同需要以何种形式呈现才是有效合同。因此,合同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法。则合同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手写还是打印的都是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2023-03-07
    195人看过
  • 电子邮件合同需打印才有效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电子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打印成纸质合同也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传统合同的订立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进行协商;而电子合同的订立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相对人,其身份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2、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在网络环境下,要约与承诺的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传统合同复杂,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构成条件也有所不同。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
    2023-04-13
    302人看过
  • 口头辞职可以反悔吗?
    口头辞职可以反悔。只要未书面提出,可以反悔。劳动者口头辞职,可以算作辞职,但是如果以后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用人单位处于被动,用人单位应要求劳动者写一份书面的辞职书,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有保障。一、离职不结清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一、口头辞职不具有法律效力,该情形下找劳动局恐不会得到支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提起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二、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
    2023-03-24
    106人看过
  • 赵某口头辞职后悔,口头辞职在法律上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劳动争议中,鉴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所处的优势地位,对于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的,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口头辞职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用人单位进行证明,员工已经通过口头方式辞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大强化了用人单位的主动管理责任,对劳动者实施包括处分、违纪解除等处罚在内的管理,既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从劳动关系的解除形式来看,要么协商解除,要么单方解除,劳动法律并没有设定自动离职这种解除形式。因此,对用人单位而言,规范劳动合同的解除形式非常重要。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不管因何种原因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不来上班,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完善相关手续:首先应当通知员工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如果员工提出离职的,一定要求其提供书面辞职报告
    2023-06-14
    342人看过
  • 发封电子邮件就能自动被公证
    一封电子邮件,里面包含了两家公司间商贸洽谈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合同履行时,其中一家公司却以未收到邮件为由,拒绝执行当初洽谈约定的内容。记者日前从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获悉,通过自主研发的电子数据指纹公证系统,电子邮件等用户电子数据将可以利用留存验证用户电子数据指纹的新手段办理电子数据的公证证明。此举解决了传统公证方式面对网络时代越来越多的电子数据难以实质性证明的难题,为移动互联时代用户的数据安全和信用保障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子数据的安全性对企业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由于公证证据具有最高证明力,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涉诉的电子邮件办理公证证明已是通行做法。不过,由于技术受限或介入时间较晚,导致以往的电子邮件公证仅仅只能证明数据下载提取程序,而非证明数据本身的真实完整性。此外,各地公证处对此类电子邮件公证的受理标准不统一,造成当事人多次奔波往返却难以办理。据介绍,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
    2023-04-24
    196人看过
  •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否反悔而撤销辞职申请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就能使其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除非有法律规定有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或可依法撤回的。否则劳动者只要做出辞职意思表示即具有法定效力,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期满后劳动关系就解除。所以劳动者有任意辞职的权利,但无权任意反悔和撤销辞职。而且,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者的意思表示时可能会着手招录新员工或者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劳动者撤销辞职申请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非经法定事由是无法撤销辞职行为的。这对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或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2023-05-04
    9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有发电子邮件的形式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公告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等。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邮件送达似乎不是传票的送达方式,你可要注意
    • 有会电子邮件发送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公告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等。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邮件送达似乎不是传票的送达方式,你可要注意
    • 员工辞职以后反悔不肯离职该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2
      关于“员工主动申请离职之后反悔不离职怎么办”辞职行为一旦做出,在用人单位同意之前,劳动者可以变更或者撤回,但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的决定,劳动者就不能再反悔了。 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你受到欺诈、胁迫等,辞职申请一经送达公司,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公司已做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就不能再反悔,辞职申请也无法收回了。 当然,若与公司重新协商,公司同意留用则另当别论。 劳动者应准确理解辞职行为的法律后果,谨慎
    • 辞职不能再反悔,切记三思后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1、案例 李某是某公司的业务员,由于跑业务太累,他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辞职信。随后他做身体检查时发现肝功能有问题,于是想要撤回辞职申请。单位不同意。于是李某申请仲裁,并主张提交辞职报告还不满30天,企业应该同意撤回。其诉求没有得到仲裁委的支持。 2、解析: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只要告知或送达了单位,劳动者的辞职行为就
    • 电子信件的辞职申请有没有法律效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14
      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仲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