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的定义和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0 10:43:32 176 人看过

一、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的定义和特点

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的定义: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的政策性住房,购买经适房的房主拥有的房屋产权是有限的。

经济适用房的特点: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1.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属于国有划拨土地。

2.一般经济适用住房的各种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3.经济适用住房五年内不允许转卖,五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转为商品房后可以上市交易。

二、买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因此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2.成本结构不同。

3.租售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4.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但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5.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房购买条件。

三、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是多少

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3%=9000元;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3.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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