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产假2024年新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9 15:23:13
108 人看过
根据黑龙江省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产期假期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将女职工的总共产假延长至一百八十天。现行条例细则中指出,孕妇在分娩前所享有的基础性产假为十五天;若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较为困难的情况,则可申请额外增加十五天的产假;倘若母亲成功生育了多胞胎子女,那么在每个新生儿出生后,她都会有权利再申请额外增加十五天的产假。此项新规定无疑愈发明确地阐述了产假的实施范畴,旨在确保每位符合这些条件的女士员工皆能享受应有的产假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企业属于国营、大型民企还是其它类型,均需遵循上述新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并执行。这项改革措施也对减少不同企业间因产假问题而产生的差异,推动相互认同与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女职工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假期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行;
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及原有福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黑龙江省关于危险驾驶罪最新规定有哪些
179人看过
-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最新规定
295人看过
-
2023黑龙江省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117人看过
-
2019年黑龙江省低保新政策
408人看过
-
黑龙江关于陪产假的规定
429人看过
-
黑龙江省有哪些扶贫政策
49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2024年黑龙江婚假新政策河北在线咨询 2024-08-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
-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规定的产假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231、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2、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
-
-
法定产假多少天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产假多少天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8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结婚假期
-
黑龙江省生育津贴和产假都有哪些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2黑龙江再婚生育规定一直未放开,在全面放开二孩的背景之下,一直备受关注。那么黑龙江省生育津贴和产假都有哪些规定,《黑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了再婚夫妻五种情形可再生育。此外,黑龙江女职工产假有望增50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