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6:03:24 145 人看过

外商投资,股权,企业,转让,股东,外资

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

外资股权部分转让时,除了要满足上述第5条的规定以外,还不得将股权转让给中国公民个人。合资企业法和合作企业法均规定不允许公民个人与外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于2002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原境内公司中国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以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但是,仍然不允许境内中国自然人以新设或收购方式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成立外商投资企业。也即法律法规允许因外资并购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内原有的个人股东继续存在,但不允许外商将其一部分股权转让给境内个人而形成有境内个人股东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外资股权转让要受到哪些限制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公司法》对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要求必须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股东的同意。而与此不同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则明确规定,股东一方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这一规定不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当然也针对外国投资者对其股权的转让。显然,这一比内资企业更严格的做法,旨在维持其更加浓厚的人合因素以及促使外商投资企业能长期稳定地经营。此外,如果出现对向第三者的转让不同意的其他股东,是否必须购买该外国投资者的股权,合资法与合营法虽未规定,不过根据《公司法》之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规定,对出让股权不同意者,应当购买该股权,否则视为同意。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
    2023-06-09
    438人看过
  • 外资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转让给个人,那么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就是应该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
    2023-06-17
    113人看过
  • 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给外资企业是否需要审批
    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给外资企业也就是股权并购。股权并购需要经过想问门的审批才可以进行。1、审批机关的确定有权审批股权并购的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省级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除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以外,商务部根据投资金额的大小,对商务部、地方审批部门的审批权限进行了划分。2、应报送的资料外国投资者应根据股权并购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以上海市为例,外国投资者并购上海市国有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1)并购项目申请报告;(2)被并购国有企业出让产权的批准文件;(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附件;(4)外国投资者购买国有股权或认购国有企业增资协议;(5)产权交易凭证;(6)被并购国有企业最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7)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意见;(8)被并购国有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9)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10)被并购
    2023-03-26
    8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流程指南: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
    2023-07-02
    238人看过
  • 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者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如何缴税?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3、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
    2023-05-03
    333人看过
  •  外资股权的转让问题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通过股权置换实现,旨在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其中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外资股权并购可以通过股权置换实现。股权置换通常是为了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旨在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中关于合并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方,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在吸
    2023-08-27
    21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外资股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法》规定,转让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明确规定,一个股东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批准。这一规定不仅针对中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权转让,也针对外国投资者的股权转让。显然,这种比国内企业更为严格的做法,旨在保持更强的人文合作因素,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此外,如果有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给第三方,则《合资企业法》和《合资企业法》没有规定是否必须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权。但是,根据《公司法》中“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本规定,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应当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外资股权必须经企业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p>首先,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资股权转让必须
    2023-05-07
    497人看过
  • 外资关联企业股权真是“平价”转让吗
    外商投资企业关联企业之间股权转让业务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中非居民管理的难点。杭州市江干区国税局近期对杭州某工具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股权转让征收预提所得税过程中,积极探索,正确运用税收协定并进行了特别纳税调整,对外方股东转让股权收益征收了预提所得税122万元,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又在非居民税收管理中实现了新突破。杭州某工具有限公司原系1993年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2000年整体转让给香港某工具有限公司,后香港某工具有限公司和某工业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分别占股份19%和81%。2007年末公司再次整体转让,成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转让价格为该公司净资产价格,即平价转让。企业递交了股权转让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申请。江干区国税局在认真审核企业详细情况后,根据《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管理规程》,认定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某工具有限公司、香港某工具有限公司和某工业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企业。杭州某工
    2023-06-06
    332人看过
  • 如何在外资企业之间进行股权转让
    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境内企业无国有股权时,外资并购的一般流程为:(1)商务局批准:编制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合同等相关文件,报商务局批准(二)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商务局颁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后(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有关事项。
    2023-05-07
    171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问:某外商独资企业,历年来只有一项投资(tozi),于2008年已经全部转让,并发生大额投资(tozi)转让损失(有投资转让协议和评估报告为依据),因为没有其他投资收益,此大额投资是否可以在2008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答:根据《关于2008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穗国税函〔2009〕73号)的规定,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在上级税务机关未作明确规定前,可按以下规定执行: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纳税人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
    2023-06-05
    41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之难—案例引述
    2008年6月,浙江A公司与外国自然人B、C、D、E、F、G(简称外方,为一家族成员)共同出资成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H,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合资企业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方A委派两名董事,外方B、C、D、E、F各委派一名董事,B担任董事长,A委派之一名董事任法人代表及总经理。A出资15%,外方共出资85%。章程同时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并且中方A和外方至少各有一名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后因金融危机影响,外方对中国房地产业看空,外方股东欲撤资抽身。外方采取的策略:章程规定的法人非董事长,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以股份比例与控制权不匹配,要求更换合资企业总经理为外方;外方对股权转让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投资款不到位逼迫中方受让股权。章程有关法人代表的规定果真无效吗股份比例与控制权不匹配合法合理吗股权转让经全体股东同意是尊重合资企业股东之必要亦或成为引发无尽纠纷、甚至拖垮
    2023-08-12
    461人看过
  • 外资收购转让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的步骤
    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受让方为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以下统称外商),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向外商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特殊情况下,确需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应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及《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中关于批准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二)转让方在提出受让条件时,应对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规定,对国家对外商受让标的企业产权有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应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予以提示。(三)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确定外商为受让主体的,由转让方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2023-06-06
    171人看过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将股权转让给外国企业
    企业,内资,股权,并购,外国,资产问:我们是一家在国内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美国的一家公司希望收购我公司的股份的80。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和一般的内资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有何不同?初步分析:1、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2、所以,您所述情况属于外资并购,同时企业性质由内资转外资。在内资企业中无国有股权的情况下,与一般内资企业相比,增加了事先商务局审批的程序。内资企业中有国有股权,且股权股权部分涉及国有股,则又增
    2023-06-09
    239人看过
  • 外资企业减资有限制吗
    有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一、其他林地可以搞建设吗?可以但是要经过批准。根据《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改变林地的性质,承包人不得擅自在林地内建房子。另外,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占用征收林地管理,落实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是指年度内国家允许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最大限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对于承包人在其承包的进行农业经营用地上建设兼有一定生产管理和居住功能的房屋,可以
    2023-03-20
    14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外资股东投资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若全部转让,因转让后不再是外资企业,所以不受此限)。 外资股权部分转让时,除了要满足上述第5条的规定以外,还不得将股权转让给中国公民个人。合资企业法和合作企业法均规定不允许公民个人与外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于2002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原境内
    •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企业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
    • 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授权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许可方: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 外资企业能否转让房地产股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8
      中外合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属于鼓励类或允许类的,只需要在当地工商局办理备案登记即可,但如果被投资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的,还需到当地的外经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这是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性规定。同时,无论是鼓励类或限制类,中外合资企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方可进行再投资: 1、注册资本已缴清; 2、开始盈利; 3、依法经营,无违法经
    • 股权转让协议外资企业怎么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股权转让协议: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