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实施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25:05 185 人看过

近日,江西省医改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结合江西实际制定的《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近期改革重点,是指导江西医改卫生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意见》明确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全省要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主要任务是,建立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等四大体系,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及医药卫生法规、规章、制度等八大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到2011年医改重点是: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分两年重点解决三类困难人员和其他特殊群体的参保问题,使我省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实现三个92%目标,即力争城镇职工医保覆盖率达到92%并实现设区市统筹、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稳定在92%以上、新农合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2%以上。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至少达到220元以上,新农合筹资水平每人每年提高到150元;到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左右。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2009年底前,全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其中中心卫生院要配齐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2010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同时积极探索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并列入医保三张网参保人员门诊报销范围的做法。鼓励3-5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现代物流配送业务。大力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确保对农村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供应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探索药品分级管理模式,力争到2011年全省有1000家零售药店符合药品分级管理新要求。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方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对92所县级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支持280所中心卫生院加强型建设,完善政府举办的124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医院)和若干个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有一所达标的卫生室,城市社区有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采取免费定向培养和在职人员转岗培训的办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养,使全省城市每万人口有3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万人口有2名全科医生;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培训,使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全部轮训一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省、市、县财政每年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所需经费予以补助,省财政在县财政落实乡村医生每人每年300—500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再给予1000元补助。

四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力争让群众少生病不得病。重点抓好四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免费为全省8—15岁儿童补种乙肝疫苗,每年为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补服叶酸,分三年为35岁至64岁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防癌早期检查,实施光明?微笑工程、两年内为全省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康复手术。同时,免费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和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五是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努力提供群众满意的医疗服务。逐步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有效建立医务人员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

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搞好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医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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