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哺乳假2022年新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1:50:28 193 人看过

一、江苏省哺乳假2022年新规定

江苏省哺乳假新规定山东省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合法生育的另延长产假60天。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山东省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延长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另按《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山东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延长产假60天

二、哺乳假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国家规定产假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孕妇可根据身体状况和医生的建议,选择适当提前或推迟请产假。产假和哺乳假不是同一概念,哺乳期起算日期是唯一的,即从孩子出生日起算,期限一年,每天在工作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三、湖北省哺乳假新规定

哺乳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员工可在法定产假结束后享受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其中含30天的奖励假)。假期内员工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新招熟练员工的试用期工资、新招非熟练员工的标准工资不变,绩效工资不予发放。下面为您整理的关于湖北省哺乳假新规定,哺乳假最新规定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信息为准。

四、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规定: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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