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有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不得安排作为家庭生活唯一负担的归侨、归侨子女下岗;对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办理内退;对实行劳动合同期满后,本人要求续签的,原则上企业应予续签。
(二)夫妻一方是归侨、归侨子女,不在同一企业工作,一方已下岗,另一方所在的企业停产或关闭的,当地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应优先推荐其再就业。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归侨、归侨子女下岗职工实行减免费转业、转岗培训,免费登记求职、推荐介绍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为他们进行档案寄存应减半收费,代缴社会保险费。对下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转入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待业期间可免收档案保管费,参加人才交流会和人才集市免收入场费;通过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人才信息库查询招聘信息可免收查询费用。
(四)对归侨、归侨子女下岗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和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税务、城管等有关部门凭下岗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税费优惠政策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闽委发[19]9号)执行。同时,免收1年个体工商户管理和市场管理费及3年个私协会员费。
企业与归侨、归侨子女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及时为他们补缴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并依法发给经济补偿金。
(五)归侨、归侨子女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后,在原企业的住房未购买的,按现行房改政策执行。其子女就学,应予减免学杂费。
(六)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归侨、归侨子女,凭侨办确认身份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和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优先予以推荐就业。
(七)毕业当年就业难度大的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归侨、归侨子女,需要继续报考各类成人高等院校的,可保留原普通大中专学历派遣(就业)资格,档案可按人事代理的有关办法办理。
[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侨办,省劳动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归侨及其子女下岗再就业和大中专毕业推荐工作意见的通知》(1999年8月20日闽政办[1999]156号)]
-
归侨、归侨子女要求照顾再生育应具备什么条件
499人看过
-
下岗职工再就业可行之路
161人看过
-
关于下岗失业与再就业的思路
390人看过
-
如何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
265人看过
-
下岗再就业继续有税收优惠
108人看过
-
法律对下岗职工的安置及再就业有何规定?
418人看过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通常,私营企业由投资者自己承担风险,企业所得利润按约定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私营企业的特点包括: 1、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为主要生产资料,投资者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 更多>
-
法律对下岗职工的安置及再就业的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法律对下岗职工的安置及再就业的规定1998年8月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后的安置及再就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其中,下岗职工的保险保障,以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缴纳,其中养老、医疗保险费按规定
-
香坊区九成下岗人员再就业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日前,记者从香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给劳动者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香坊区劳动局给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使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上稳定工作。截至目前,累计职业技能培训1694人,完成了全年计划的130.3%.在技能型人才的带动下,截至9月末,该区已累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669人,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九成以上。据了解,香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引导企业开展培训,深入
-
劳服,再就业人员下岗是否签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应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要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当然,另有解除合同更好一点。
-
如何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t1、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t2、推动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为下岗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再就业服务。t3、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和小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t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力市场管理,防止乱收费,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t5、发展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下岗职工创造
-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政策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内容提示: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免税项目有关规定(一)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确定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确定为:月营业额2000元。(二)免税项目1、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