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1 00:42:06 73 人看过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不真正连带债务特征是数个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造成同一个损害,同一之给付,数人各负全部的内容,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一人履行,全部消灭的效果等等。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概念界定

何谓不真正连带债务,学界认识颇具争议。一般认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一债务人之完全履行,其他债务因目的达到而消灭之债的关系。

不真正连带债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债务,具有不同于其他债务的一些法律特征:

(1)数个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造成同一个损害。例如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第三人的行为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但是,雇主由于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造成的损害也是存在责任,雇员可以基于劳动关系请求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又如,销售者销售缺陷产品,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同时该产品的缺陷又是生产者的生产造成的,两个行为都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但是损害又是一个损害,并不是两个损害结果。

(2)同一之给付,数人各负全部的内容。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各个债务人给付的内容是同一的或者基本上是相同的,即客观上均指向债权人的损失并以此为赔偿范围。对于该给付,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每个债务人均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不区分比例或份额。当然因为各债务人抗辩的不同,或者法定赔偿范围的不同(如违约责任人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量上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各个债务人的给付数额是有可能不同的。

(3)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同一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是不真正连带的各个债务基于不同原因发生、各债务人各负清偿义务的必然结果。数个请求权可以择一行使,或者向雇主或者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或者向销售者或者向生产者请求承担责任,而不是分别行使各个请求权。受害人选择的一个请求权全部实现之后,其他请求权消灭。这就是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就近规则,就是受害人可以选择距离自己最近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作为被告起诉。

(4)一人履行,全部消灭的效果。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由于给付内容是同一的,因此一旦一个债务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在客观上得以全部实现。从民法公平及损失填平原则出发,为避免债权人重复得利,此时债权人无权再向其他债务人求偿。其余债务人免除再为给付的义务,而且也无须对已承担责任的债务人作内部的补偿或分担,但存在终局责任人时除外。

(5)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归属于造成损害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如果受害人选择的侵权责任人就是直接责任人(终局责任人),则该责任人就应当最终地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选择的责任人并不是最终责任人,则承担了侵权责任的责任人可以向终局责任人请求赔偿,终局责任人应当向非终局责任人请求承担最终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就有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的规定。这就是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最终性规则。

归纳起来,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实质就是数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因给付内容同一而在事实上产生偶然联系的债的集合,其核心要素在于各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独立的法律关系,其独立性源自发生原因的各不相同;其独立性导致就债权人的损失,各债务人独立负担全部清偿之债,债权人对各债务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其独立性意味着各债务间的联系是偶然的巧合,各债务人之间不存在主观的意思联络或者客观的行为结合。这一核心要素是准确辨别不真正连带债务与其他相近法律概念差异的关键,也是正确运用该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主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最新不真正连带债务举例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一、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发生原因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发生原因具有偶然联系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数个债务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由此产生数个各不相同的法律关系,各个原因和各个法律关系间互不依存,具有独立性。这里所说的各不相同的法律关系,既包括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如侵权和违约,也包括性质相同的不同法律关系,如数个独立合同的违约,或者数个行为的性质不同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其次,这些原因是偶然联系在一起的,事先并无共同的约定或者共同的意思联络,不存在共同
    2023-03-10
    313人看过
  • 什么才算是欠钱才真正的连带债务?
    不真正连带债务基本含义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一、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不真实的连带责任:是指债务人根据不同的原因对同一债权人承担几项以同一付款为目标的债务。由于债务人的履行,所有债务都被消除。此时,几个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不真实的连带责任。例如,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彩电.乙方在储存期间借给丙方使用,丙方使用时意外损坏。这样,乙方对甲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丙方对甲方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不真正的连带责任。二、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
    2023-03-21
    268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含义是怎样的
    一、连带债务的含义是怎样的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是连带之债的一种,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
    2024-01-08
    432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债务能否内部求偿的债务制度是什么?
    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我国台湾民法学泰斗史尚宽先生认为:“不真正连带之债(德语,UnechteSolidaritat,UnechteGesmtschld),谓数债务人基于不同发生的原因,对于债务人负以同一给付为标的之数个债务,依一债务人之完全履行,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目的之达到而消灭之法律关系。属于广义请求权并存之一种。”我国著名民法学者杨立新亦认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不履行的后果,就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其他学者如王利明、孔祥俊等亦持相仿观点。二、法律特征:1、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对同一债权人负有依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数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不同,因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亦不同。例如,乙承租
    2023-03-20
    256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特征和表现有哪些?
    不真正的连带债务的特征有:1、债务原因不同;2、债务是偶然联系的,债务人主观上没有联系;3、支付内容相同,但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往往不同,连带债务支付的内容和金额相同,如共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4、债务人承担独立的清偿义务。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履行是什么不真正连带债务是由法、德等国判例学说发展起来的民法制度,近年来逐渐受到我国理论界与司法部门的重视,并体现于司法审判。其基本含义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与真正连带债务相对应的,因债务的实际履行导致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这一点与连带债务相
    2023-07-03
    332人看过
  • 真正连带债务当事人的确定
    真正连带债务当事人怎么确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n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n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2-11-10
    162人看过
  • 哪些是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
    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各个独立债务,各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对于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例如,对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请求、免除、混用、时效的完成等对其他债务人概不发生效力。而在连带债务中,这些事项一般对其他债务人发生绝对效力。例外情况如下:1、客观上满足债权的事项就一个债务人而发生时,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因而消灭。清偿、代物清偿、提存等均属此项。因为此类事项均可使债权在客观上得到满足,债权无存在必要和根据,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当然应该消灭。2、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债务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归于消灭。因为其他债务人在履行债务后可向终局债务人求偿,如果对终局
    2023-06-18
    149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实的连带责任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实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其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能够引起其内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债务人因不同原因对同一债权人负有多个与标的物履行相同的债务,并且因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全部消灭的情形。此时,几个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不真实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其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并能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变化的民事责任。债务责任人为数不多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责任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根据连带责任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法律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合同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事先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应当承担多少责任的连带责任。区分两者的意义在
    2023-05-02
    266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有哪些区别
    一、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有哪些区别不真正连带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在于债务人之间有没有主观上的关联,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两人以上的,部分或全部债权人都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二十一条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二、债权转让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有哪些无区别。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
    2024-01-05
    200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主要特征解析
    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表现为: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2.债务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多数债权人或者多数债务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发生同样的效力。连带之债怎么处理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
    2023-07-05
    199人看过
  •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及相关法律问题
    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由德国学者阿依舍雷率先提出并被德国立法采纳,规定在其债务法之中。随后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为法、日、我国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所接受,并作了有益的发展。虽然各国学说理论不一,立法也无明文规定,但其仍为各国法院判例所接受、肯定。对不真正连带债务我国立法尚无规定,司法实践中遇到该类法律问题,往往与连带债务、相混淆。因此,本文拟对不真正连带债务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促进认识。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理论建构(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概念界定何谓不真正连带债务,学界认识颇具争议。一般认为。
    2023-06-08
    467人看过
  • 不真正义务和附随义务有什么区别
    不真正义务和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为:1、附随义务是向对方所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责任。2、不真正义务并非是向对方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亦不会产生向对方担责的情况,只是自我遭受不利益。不真正义务和附随义务有什么区别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2-06-21
    347人看过
  • 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有什么区别?
    一、附随义务与不真正义务有什么区别?所谓不真正合同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虽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也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后果的义务,理论上也称间接义务。《民法典》上为受害人规定的不真正义务主要就是减轻损害的义务,简称减损义务。减损义务所指的损害是指受害人自己的损害,对这种义务的违反不得让义务人赔偿他人损害,而是使其自负损害,与一般法定义务违反的后果颇不相同,所以才称为“不真正义务”。如《民法典》第11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附随义务是向对方所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责任;而不真正义务并非是向对方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亦不会产生向对方担责的情况,只是自我遭受不利益。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界定附随义务,须明确其
    2023-06-18
    112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诉讼程序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诉讼程序问题的由来:货主委托承运人运输一批货物,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海上货物运输的“一切险”,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出现货损。货主分别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和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为由同时起诉了承运人和保险人。海事法院立案后,关于该两案在程序上如何处理,有如下意见:1、两案合并审理。2、先审理一案,将另一案中止。3、两案独立审理,分别作出判决。笔者认为:本案的正确处理涉及对一项重要法律现象的理解—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通常是指数个债务人自各个立场对同一债权人负填补同一损害之义务。即每个债务人分别与债权人形成独立的法律关系,并为填补债权人的同一利益内容而承担各自的给付义务。不真正连带债务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1、基于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如本案的保险合同和运输合同中,保险人基于保险合同对原告所负的支付赔款的债务与承运人基于运输合同对原告所负的赔付货损的债务就属于不真正连带
    2023-06-05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别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1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在如下几方面是相似的:债务人均为多数给付为同一各债务人均负有全部给付的义务因一人的给付而使全部债务归于消灭。但实际上,两者又有着显著的区别: 1、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 2、主观目的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法律要求不同 5、债务人的责任分担不同。
    • 不真正的连带之债有什么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10
      1、客观上满足债权的事项就一个债务人而发生时,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因而消灭。清偿、代物清偿、提存等均属此项。 2、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债务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归于消灭。
    •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相同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连带债务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有数人时,各债权人均得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各债务人均负有全部给付的义务,且全部债权债务因一次给付而归于消灭。不真正连带债务指多数债务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债务的义务,并且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从而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由此可以看出,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在如下几方面是相似的:债务人均为多数;给付为同一;各债务人均负有全部给
    • 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如何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7
      1、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数个债务的发生原因各不相同,一般是由相关的法律关系竞合而产生。而连带债务的各债务的发生,通常基于同一原因,如基于同一合同约定,或基于共同侵权行为。 2、主观目的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法律要求不同。 5、债务人的责任分担不同。
    • 不真正连带债务怎么形成?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类型有哪些?有哪些类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不真正连带债务怎么形成?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类型有:(一)因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竞合而生。这类案例最为常见,文初题即是,再如寄存财物被盗、托运物品途遇交通事故被毁、入住宾馆被害。(二)因合同上的债务竞合而生。如甲的牛走失,多次寻找不见,甲便与乙、丙分别订立了两份寻牛合同。基于这两份合同,乙、丙对甲各负寻找走失牛的债务,乙、丙分别因两个独立的合同而承担不真正连带债务。(三)因合同上的赔偿债务与他人侵权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