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价格体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11:36 228 人看过

价格体制也叫价格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价格的组织结构和各种制度的总称。具体来说,价格管理体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价格管理形式的结构;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机构及权限的划分;三是政府制定、调整、监督和调控价格的各种制度。

(1)价格管理形式的结构。这是价格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由于国家的价格管理行为对价格形成的影响大小不同,就有了不同类型的价格体制。如果政府定价范围很大,那么价格体制就属于高度集中型的;如果市场调节价格范围很大,则属于高度分散型的价格体制。《价格法》第三条对我国价格管理的形式结构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我国价格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调整价格管理形式的结构,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

(2)中央与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机构及权限的划分与调整。价格管理机构是履行政府价格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建立价格管理机构是保证政府价格监管职能落实到位的组织保障。《价格法》第五条对价格管理机构及其权限划分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中都设置了相应的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价格工作,同时,也有部分价格管理职能分散到有关部门行使。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在全国和本地区履行以下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规章;②起草价格法律、法规,拟定价格政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结构调整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③制定价格规章、行政措施和价格管理制度、办法;④负责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⑤在价格分工审批权限内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规定作价原则、作价办法;⑥组织、指导、协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⑦建立价格监测体系,组织成本调查,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指导价格咨询、价格鉴证、价格评估等价格事务工作;⑧主持价格决策听证会;⑨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⑩培训价格工作人员;○11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目前中央和地方在价格管理权限的划分上主要是以产品或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以及各级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为基本标准。凡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具有全国性意义的重要政策和价格,价格管理权限在中央。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要制定和管理辖区内区域性特征较强的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价格方面的主要职责是:①贯彻执行与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规章、价格方针、政策和价格行政措施;②实施价格计划和改革方案,在价格分工审批权限内制定价格,规定作价原则、作价办法;③对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调整建议;④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按规定要求向本级价格主管部门提供成本、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价格管理的资料;⑤指导与监督本部门、本行业价格工作,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内部价格争议,协助价格监督检查;⑥本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责。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中央与地方价格管理机构及权限将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以及所管制商品和服务的垄断程度、资源稀缺程度和重要程度的变化,以《价格法》为依据,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为目标进行适时调整。

(3)国家管理价格的主要制度。国家管理价格的制度是国家实现价格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价格调控体系,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我国不断建立和完善以《价格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价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实行的价格管理制度主要有: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任制度、价格监测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明码标价制度、成本监审制度、价格审批制度、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制度、政府定价调价公告制度、政府定价定期审查制度、价格监督检查制度、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价格管理体制相关文章
  • 价格欺诈刑事责任具体是什么
    一、价格欺诈刑事责任具体是什么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
    2023-06-17
    407人看过
  • 破产拍卖价格怎么算的?是什么价格?
    破产拍卖的前提是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而破产拍卖实际上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变为金钱财产的一种变价方式,是反映将破产财产以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其财产的价格,并将其出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拍卖动产,应在动产所在地、法院所在地,或委托拍卖市场进行拍卖。地进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拍卖,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拍卖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一般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破产拍卖委托清算组单方面确定价格的变卖更具合理性。因为拍卖物的出卖价格是通过社会评估来加以确定,以便使更多的人来参加应买,使得破产财产的价格能得到合理的评价。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
    2023-07-24
    245人看过
  • 为什么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价格改革开始的?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工作的着重点从1979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同时指出,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1979年和1980年降低10%一15%,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以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他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在党的全会上,这样具体提出调价品种、调价幅度。提出明确要求的。在我党历史上尚属首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在物价方面出台了一
    2023-06-07
    410人看过
  •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价格具体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三)社会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铁路建设
    2023-03-04
    277人看过
  • 价格机制含义
    价格机制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中的基本机制。所谓价格机制,是指在竞争过程中,与供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机制。价格机制包括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价格机制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价格变动与供求变动之间相互制约的联系和作用。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中最敏感、最有效的调节机制,价格的变动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商品价格的变动,会引起商品供求关系变化;而供求关系的变化,又反过来引起价格的变动。
    2023-06-07
    65人看过
  • 为什么要实行价格听证制度?
    《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听证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请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它是价格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消费者直接参与定价的重要形式。实行听证会制度,邀请社会各方面代表参加,特别是吸收申报方的对立面有关用户或供货户和消费者参加,有利于沟通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加深相互理解,促使经营者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使价格决策形成多方制约的格局,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全面性,减少盲目性、片面性,使定价更加符合实际。
    2023-06-02
    90人看过
  • 什么是交强险价格?
    目前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交强险价格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日期:2006-06-19)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1,050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90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300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580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1,070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三、营业客车1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2023-06-03
    72人看过
  • 民事主体人格权的限制是什么
    一、民事主体人格权的限制是什么民事主体人格权的限制如下: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例如: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为了科学艺术上的目的,或为了宣传报道而制作和使用公民的肖像,可以不征得公民同意,但同时不应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为了职务上的目的或者公共利益而依法制作,使用他人肖像的,则无须通过本人同意,如通缉逃犯,张贴寻人启事等。二、一般人格权的功能一般人格权作为一项个人的基本权利,具有如下的功能:1、解释功能由于一般人格权的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使它成为具体人格权的母权,成为对各项具体人格权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权利,决定各项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性质、具体内容以及其他具体人格权的区分界限。正因为如此,一般人格权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具有解释的功能。当对具体人格权进行解释的时候,应当
    2023-04-15
    105人看过
  • 限价是如何制定商品房的价格?
    限价房应优先保证中低价,中小型普通商品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总供应量的70%。土地供应、限房价的基础上,土地供应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限价商品房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限价房在土地上市出让时,已经限制了房价、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计算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后,设定土地出让价格范围,从源头上调控房价。广州首批限价商品房年底供应近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把妥善解决住房问题确定为重点民生工作之一。今年年初,市长张某宁在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广州市委、市政府,郑重提出要切实稳定广州的住房价格,尤其是要稳定住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如今,在惠民66条和穗七条指导下,广州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思路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政府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手抓运用市场规
    2023-07-06
    433人看过
  • 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工程价格形式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任务由国家主管部门按计划分配,建筑业不是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收统支,工程价格仅仅是一个经济核算工具而非工程价值的货币反映。与这种工程建设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我国工程价格采取了概预算加签证的价格形式。工程概预算加签证价格形式,分工程概算价格阶段,施工图预算价格阶段,工程费用签证和竣工结算价格阶段。工程概算价格,根据工程初步设计和有关定额管理部门制定的工程概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制定。它是工程价格形成的最初基础,也是工程价格的最高限额,工程结算价格一般不得突破。施工图预算价格,根据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材料预算价格等制定。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了施工图预算价格制定阶段无法预计的费用,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采用经济签订的形式予以确认。工程竣工时,根据签证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增减修正,形成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工程概预算加签证价格属于国家定
    2023-06-07
    493人看过
  • 价格欺诈的13种价格行为分别是什么
    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2、两套价格。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3、欺骗性标价。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上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5、虚假折价。即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以“全场五折”类似的字眼宣传,但实际上只有某些商品打折,或者实际标价
    2023-04-16
    305人看过
  • 投标控制价格评标价格合同价格如何正确理解
    招标控制价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500-20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制定招标控制价限额(最高投标价格也称为“总价”)。《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4条规定,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依据和方法制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也就是说,投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范围内制定的投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计量工程造价、其他工程造价、规费和税金,以控制拟制定工程的合同价格。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省级造价管理部门的工程量清单、消耗定额和工程价格表的计价规则。投标控制价与投标文件一起发布。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为“投标人所报的项目合同价格”。投标价格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
    2023-05-07
    406人看过
  • 天津限价房价格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限价房价格定价原则1、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2、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天津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2、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
    2023-05-03
    248人看过
  • 什么是两部制供热价格?热费如何收取?
    什么是两部制供热价格一般来讲,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构成,同样热力销售价格也是由供热成本、税金、利润构成。两部制热价是针对热力销售价格而言的,是指热力销售价格采取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一种价格制定模式,其中供热成本由供热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组成。基本热价反映热力商品的固定成本,计量热价反映热力产品的变动成本,因此,两部制热价定价模式下的城市热力销售价格等于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热费如何收取?(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二)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
    2023-05-10
    242人看过
换一批
#价格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价格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价格的基本原则、方法,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的划分及价格管理手段和监督检查等制度的总称。它是价格得以实现的组织保障,也是价格监督的运行基础。 价格管理体制主要是事权划分。哪一层机构有哪项任务,管理哪些商品和劳务价... 更多>

    #价格管理体制
    相关咨询
    • 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 什么时候制定预售价格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10月28日上午,由中房集团南宁XX公司开发建设的XX在其项目现场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这也是南宁市今年第一个动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XX是中房集团南宁XX公司以招投标方式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项目位于南宁市XX,机场路(壮锦大道)东面。项目总占地约417亩,拟开发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设计总户数约为7100户,总人口约2.3万人,内设幼儿园、农贸市场、商业网点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9亿元,计划
    • 集体土地征收价格是什么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08
      从上文我们可知如果被征用的是宅基地那就补偿两笔钱,分别是该宅基地住房补偿款和宅基地所有权补偿款。如果村民承包了水田、菜田、林地等其他集体用地,上文也给出了每亩补偿价供参考。所以,房屋补偿单价乘上房屋面积加上宅基地单价乘上面积就可大概算出补偿的最低钱数。
    • 商标转让价格具体是什么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 什么是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2
      本办法所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以下简称定价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下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前款所称定价机关,包括有定价权的省、自治区、(以下统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