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办理有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7:45:20 441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未受法律禁止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2)土地权属清晰、合法、无争议;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及相关政策文件。

二、办理费用

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需盖校对章

原件

含规划红线图,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附坐标界址点,原件

1:500或1:1000,原件

1)法人或组织申请的,提供法人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2)自然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为原件,需盖申请单位公章,身份证明材料为复印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该表由镇政府提供

原件

按实际情况提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需要提前办理出让手续
    2023-08-15
    99人看过
  • 转让二手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一、可以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二、哪些二手房不能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
    2023-02-18
    313人看过
  • 企业怎么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企业怎么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流程有:1.窗口申报2.核收申报材料3.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4.项目经办人审核5.项目经办人核发许可证二、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条件有: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5.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有:1.提交建设用地许可证申请表(单位
    2023-06-10
    175人看过
  •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最高年限限制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最高年限是70年。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价格,需要根据土地的位置、面积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形式: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称定向议标,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采取此方式出让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2023-07-10
    295人看过
  • 辽宁省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的规定,经丹东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丹东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注:1、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市国土资源局最终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2、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丹东市2008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须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供地状况均按现状(毛地)出让。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地上物所有权人的补偿安置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出让地块内涉及他项权利人和相关其他权利人的权利和权益等,均由权利人向债务人及竞得人主张。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
    2023-06-08
    473人看过
  • 如何出让自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并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四种途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是:1、拍卖出让,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招标出让,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3、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协议出让,是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二、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1)所有者不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2)使
    2023-03-20
    305人看过
  • 东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需要的条件
    一、办理条件地上建筑物任一楼层建筑功能相连为一整体,其他楼层建筑形式分为多个单体的建设工程,应视为一个完整的“单体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二、办理机构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
    2023-05-28
    167人看过
  •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税收有哪些?
    一、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税收有哪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税收有契税和印花税等,具体情况下对于相关税种应当根据土地交易的情况来确定,但对相关税费必须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来征收。1、新征耕地环节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2、土地出让环节需要契税和印花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3、土地转让环节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
    2023-04-16
    321人看过
  • 郁南县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1、土地权属合法,无争议;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3、抵押权人同意改变用途(土地有抵押权的);4、土地已解封(法院查封过的);5、未受法律禁止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二、办理地点郁南县都城镇中山路5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时限6(工作日)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
    2023-05-28
    360人看过
  •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以办理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1、所需资料: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
    2023-08-15
    219人看过
  • 东莞如何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宗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免税凭证;7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第4项规定的内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二、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三、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四、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
    2023-05-10
    100人看过
  • 东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地址
    一、办理地点东城区莞城路立新路段23号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地点东城区莞城路立新路段23号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
    2023-12-09
    209人看过
  • 吴川建设用地规划使用功能审核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1.符合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符合城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法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全文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在规划区内的建设,以及对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的保护等活动。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特定地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019-11-11
    248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所需材料
    1、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划拨转出让的:(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2)土地出让合同(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规划要点(复印件)(4)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应提交成交确认书(复印件)2、以划拨方式取得依法转出让的:(1)出让合同(原件)(2)用地批准文件、转让合同(原件)(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4)出让价款缴纳凭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后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优化国有土地资产配置,促进土地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利用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后管理是指对已批准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利转移、改变用途及他项权利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第三条市县(区)各级国土资源
    2023-08-18
    9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转让土地要符合哪些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一并出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关于国有土地出让的程序及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问题》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土地出让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仍应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
    •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转让,因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转让,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转让要求会因房产证缺失而被拒绝。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转让有哪些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4-07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
    • 东莞有哪些土地出租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土地租赁方式包括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1、各自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 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金的行为。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