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还在孕期要怎么样办
合同到期还在孕期需要延期。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等到劳动者孕期结束后才能解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期间的工资要怎么样发放
1、企业公司: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2、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当事人是需要严格予以遵守的,并且按照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存在女性员工怀孕等相关情况的话,是不能够辞退劳动者的,否则的话就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那当然了合同到期可以顺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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