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主体实质认定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6:20:19 217 人看过

一、职务侵占罪主体的本质特征应为“从事业务”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变,为了更好地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利益,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分化而来。如果说刑法设立贪污罪是为了保护整个国家的公有财物,那么设立职务侵占罪就是为了保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非公经济体的财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有四类,即直接从事公务人员、受委派从事公务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依照法律从事公务人员,可见其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

笔者认为,既然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分化而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亦应有相对应的本质特征,以使我们能够从本质属性意义上来进一步厘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范围,且该本质特征须能够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日常经营行为,笔者将之称为“从事业务”。将职务侵占罪主体的本质特征界定为“从事业务”,更容易区别本罪的“利用职务便利”中的“职务”与贪污罪的“利用职务便利”中的“职务”,即贪污罪的“职务”实质就是“公务”,职务侵占罪的“职务”更准确的表述应为“业务”。“业务”相较于“职务”更具平民化,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主体范畴更加契合,其内涵就是排除个人性和国家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非公经济体所从事的事务,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赋予员工的所有业务活动。其中,有些是管理职能的行为,也有劳务性质的行为,还包括外联性质的经营销售业务行为,这些行为都可以统称为“业务”。

二、无“身份”但从事单位业务的人员在侵犯法益上无异

职务侵占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客观表现是行为人利用管理和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窃取、骗取、侵吞单位财产。可见,一个行为能够认定为职务侵占犯罪,最关键部分是“利用管理和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笔者之所以将“从事业务”解释为职务侵占罪主体的本质特征,原因就在于只有从事单位业务的人员在办理单位业务、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才能实际拥有管理和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所有权以及诚实信用的信托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托关系相关文章
  • 从主体切入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一)从法律规定寻找直观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可以确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包括: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2、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以上人员均是单位正式在册或者在编人员,或有特定的职权、职务,或从事一定具有实际内容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相对而言,盗窃罪只是一般主体,不需要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二)从司法实践完善相关主体探讨劳务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是否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对于
    2023-02-26
    17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能不能与职务侵占罪同时认定
    挂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挂靠人并非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职务侵占罪出来还要还款吗职务侵占罪出来是要还款的,因职务侵占罪判刑,只是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仍然需要还款。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用公油私用应该怎样数额较大可能会判刑。这种行为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职务侵占罪。查证属实的会判刑,看具体用了多少金额。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2023-04-03
    314人看过
  • 浅析特殊用人情形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案例一,杨某与某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签订了彩票销售合同约定:杨某负责彩票销售现场棚架、人员安全等问题,并承担一切经济风险和各项支出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而杨某从彩票销售中心分得11%的发行费。2004年3月20日至25日,杨某在某市举行6000万即开型体育彩票实物返奖销售活动,实际销售了6天,销售金额1700余万元。此次活动设4组,每400万元一组,每组设特等奖12名,这12名特等奖得主进行二次抽奖,产生特A、特B、特C、特D四个奖项,分别为宝马车+12万元人民币、奇瑞东方之子、奇瑞风云、奇瑞QQ。杨某担任此次活动销售主管。在承销活动中,杨某伙同其聘用人员孙某,事先用强光照射装有中奖证明单的二次抽奖信封,掌握了特A奖的信封编号,然后安排自己人使用他人已使用过的中奖彩票进入二次抽奖,使本应由12人组成的二次抽奖,增加为13人,奖品由杨某增设,增设的奖品为奇瑞QQ。在二次抽奖时二人故意隐匿A奖信封编
    2023-06-11
    54人看过
  • 村委主任是不是职务侵占罪主体
    【案情】1983年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时,马山县周鹿镇琴马村连塘经济联合社将本社位于“横弄岭”的山地划分给被告人黄某及李某、蓝某、梁某、唐某、赵某、韦某7户经营,1998年,为增加集体收益,连塘经济联合社经群众大会讨论,将“横弄岭”山地收回经联社集体经营。2010年,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马山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马山县周鹿镇琴马村连塘经济联合社“横弄岭”的集体林地48.06亩,获得土地征用补偿费777,533.90元。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征用“横弄岭”土地时,时任**经联社主任的被告人黄某负责指认地界、制作补偿费分配方案。2011年1月,上述林地被征用后,被告人黄某向李某等人提出按照1983年7户在“横弄岭”分得土地的亩数分配该笔补偿费,并制作了分配方案,将777,533.9元补偿费分配给其与李某、蓝某、梁某、唐某、赵某、韦某7户,然后到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办理申领手续并将补偿费取出,其中黄某
    2023-06-03
    428人看过
  • 公务侵占罪犯罪主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职务侵占罪该如何处罚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标准: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二、职务侵占立案条件是什么职务侵占的立案条件如下: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对于数额较大的,需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
    2023-03-29
    20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金额怎样认定,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数额?
    一、职务侵占罪金额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二、涉嫌职务侵占罪会怎么判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
    2023-06-03
    217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托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财产法律关系。根据规定,信托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或者财产所有权权利,信托的本质即是财产管理制度。因此,信托法律关系就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组成的信托财产管理法律关系。... 更多>

    #信托关系
    相关咨询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如何确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资格如何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可以确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包括: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2、非国有
    • 职务侵占罪的实质是侵占公司财物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0
      职务侵占罪必须是侵占公司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如何界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犯罪主体?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8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 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
    • 如何认定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而不是职务侵占罪中职务侵占的主体?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3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必须直接基于行为人的职责而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也对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予以了明确:“认定是否具有职务上的便利,不能以行为人是正式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为划分标准,而应当从其所在的岗位和所担负的工作上看其有无主管、管理或者经手单位财物的职责。只要经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聘用,并赋予其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是正式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都可以成为本罪
    • 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有以下的区别:(1)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2)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3)盗窃罪非法占有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