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存在过失能构成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21:20:29 486 人看过

劳动者过失不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劳动者存在过失能认定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仅规定了不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况: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从事工作中存在过失不属于不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不影响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因果关系的成立。工伤事故中,受伤职工一般均具有疏忽大意、精力不集中、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如果将职工主观上的过失作为认定工伤的排除条件,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本意,也有悖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而且,只要属于工伤,就享受工伤保险全部待遇,不存在因职工过失而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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