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08:01:34 374 人看过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3、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辞职后工资是否全部发清

辞职后用人单位工资一次性全部发清。如果因为员工离职,公司就拒绝发工资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待岗多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待岗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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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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