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怎样起诉
民法典对不当得利怎样起诉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当得利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起诉人需要写起诉书。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
对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议,但无论其属于事件还是行为,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发生不当得利引起债的关系形成后,必然产生相对应的法律后果。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
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还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不当得利怎样起诉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的,需要写起诉书,收集相关证据,确定法院管辖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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