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的诉讼价值是通过消除诉讼当事人对诉讼公正可能存在的疑虑,保障个案诉讼的实际公正。《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述关于回避的规定,细究起来其实还存在相当的缺陷,建议在进一步的修改过程中予以完善。
第一,扩大回避条件中的亲属范围。《刑事诉讼法》将回避的亲属范围限于近亲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近亲属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而姻亲关系和关系密切的其他旁系血亲并不在内,这样就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导致社会公众对执法公正产生不信任感。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回避条件中的亲属范围,除包括近亲属外,还应当包括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第二,取消“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限制规定,细化“其他关系”的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只是一种推测,很难予以证明,并且司法机关可能以此为由来限制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其他关系”的规定弹性较大,认定的主体不同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建议取消“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这一限制,同时将“其他关系”细化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明显的亲密、友谊关系或者仇视关系。
第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回避条件,应作出特别规定。我国立法关于回避条件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当事人是自然人而言的。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回避往往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与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存在某种特殊关系,同样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有必要对这种情形作出特别规定。可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回避:一是本人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二是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的。
第四,赋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我国立法规定申请回避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无权提出回避申请。在司法实践中,回避对象具备回避条件,但有时当事人并不知晓,有时当事人虽然知晓,但担心申请回避不成会导致打击报复而不敢行使。因此,建议赋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从而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
-
诉讼离婚制度的完善建议
387人看过
-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的建议
321人看过
-
在刑事诉讼中重建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几点思考
273人看过
-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几点建议
313人看过
-
对缓刑制度完善的几点思考
127人看过
-
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的三点建议
237人看过
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例如,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可先由个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 更多>
-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什么,回避适用哪些情形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4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回避的适用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回避制度的法律特点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章回避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
-
刑事回避制度简介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4《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平处理。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礼品,不得违反规定与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见面。审判人
-
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制度,但建立完善的制度,应当根据什么来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8公司制度可初步分两部分: 1、章程 2、其他规章制度。 章程适用对象是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章程适用对象及公司其他员工。 就你的问题来看,公司从风险角度考虑应当制定完善的公司制度;因为贵公司是劳务派遣,虽然员工不在你公司直接从事工作,但你公司和外派员工属于劳动关系,而与其所在工作的公司只是用工关系。所以,建立完善的制度无论从管理还是解聘都起到很好的控制风
-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9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有两种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和法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认为法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法官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如果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