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上的章是必须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0:54:21 231 人看过

可以盖财务章,可以盖公章,不能盖合同章。收据属于财务结算票据,盖财务章是毫无疑问的。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在实际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但是收据不是合同,合同专用章并不适用。此外还要提醒的是,发票必须是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公章是不可以的。

收据要盖章吗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不一定需要盖章。(一)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二)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三)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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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1日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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