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与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20:11:47 97 人看过

要约与合同的关系是:要约是合同成立的一个阶段,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生效后,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

一、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就是否生效

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是否生效要看是否符合要约的生效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招租合同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约内容明确具体且受要约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什么叫直接提出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为承诺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内容等都有所不同。

具体而言,在性质方面,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者撤销。

在内容方面,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再就是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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