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医疗期,按照1994年12月1日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个“时限”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己认为是多长就是多长,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根据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法》第2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数额,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上面就是你提出重大疾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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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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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严重疾病如何补偿?有什么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3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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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后有重大疾病可以要求赔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1按实际情况,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患重大疾病,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可以按工伤进行处理,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但是如果所患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由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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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解除劳动合同后重大疾病有哪些处理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如果说是解除劳动合同后重大疾病,那么按实际情况,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患重大疾病,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可以按工伤进行处理,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但是如果所患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由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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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如何赔偿?赔偿多少钱?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0按实际情况,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患重大疾病,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可以按工伤进行处理,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但是如果所患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由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