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人可以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不能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应当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依据。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应当认定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因为婚姻、收养以及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等原因,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应当认定其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死亡或者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设区的市非农业户口、非设区的市的城镇非农业户口,且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或者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体系,被注销或者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人,应当认定其丧失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常住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人,在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之前,应当认定其仍然具有成员资格。因学习、服义务兵或初级士官兵役等原因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人,在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之前,应当认定其仍然具有成员资格。除基于前述的出生等三种情况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以外,自登记常住户口时起,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或者不以承包经营该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应当认定其不具有成员资格。如果婚姻关系发生在持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之间的,在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之前,应当认定持农业户口一方具有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至于“农嫁农”人员成员资格的确定,如果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实际生产、生活,即使常住户口尚未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也应当认定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从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时起,其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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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的子女能否参与分配征收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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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的分配是否与土地面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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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由谁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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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怎么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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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配执行中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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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经济活动自主权。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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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否能参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只要户口在农村,原则上可以有自己的土地;即便是没有自己的土地,只要户口在农村,必须分配拆迁赔偿款。拆迁赔偿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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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能否参加土地补偿款分配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0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原则就是,《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这种“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形式,不是传统民法上的共有,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本集体的所有成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居住时间长短,一律平等地对集体财产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凡是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都平等地享有分得本集体被征收土地补偿费的权利,这是征地补偿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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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中,嫁出去的人是否还能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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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可否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进城务工只是为了挣钱弥补生产和生活所需而暂时离开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勤劳致富的流动人口,这是应该鼓励的。进城务工人员离开乡村来到城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放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不意味着放弃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受益权益的分配,不能取消地权和村民待遇,停止收益分配,他们有权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但进城务工人员如果考取了公务员不应再分配,这是因为,如果考取了公务员其已经不再是农业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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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确定时,已经死亡的人能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5对涉及死亡人员安置补助费的处理应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在实际上已不再占有耕地,从而不能作为安置对象,不能分得征地安置补偿款,也不会发生继承的问题;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将其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