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0:00:47 364 人看过

流程如下:

一、登记立案: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处理。

四、送达: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7日内,应当将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

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谁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以下单位违法的,单位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二)职业中介、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如果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依法办理许可,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擅自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等活动欺骗劳动者,扰乱劳动市场秩序,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并查处。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这条规定有个条件限制,即上述单位只有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才属劳动保障部门管辖。如单位招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上述单位执行其他规定的情况则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

(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劳动行政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应当以所属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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