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举证时限后,可以重新提交哪些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30:26 326 人看过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经人民法院许可仍不能在延长期限内提供证据的;(2)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第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证据不予受理,第二审法院认为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受理和取得。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期间提交。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第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期间提交;第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哪些新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证据”。然而,由于缺乏对“新证据”的明确定义,在实践中,延迟证据被视为新证据。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一些动机不纯的当事人在审判前不提供证据,在审判中进行突然袭击,或者在一审中不提供证据,在二审或再审中提供证据,以达到拖延诉讼、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目的。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当事人在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严重干扰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损害了法院判决的权威和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但也造成了有限审判资源的极大浪费,这是审判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明确限定了“新证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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