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实施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3 19:56:44 273 人看过

一、死刑实施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死刑实施中应注意如下问题:

1.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死刑适用对象仅限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

3.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执行死刑的程序

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三、死刑判决为什么要剥夺政治权利

1.第一: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2.第二: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3.第三: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n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n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n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n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n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n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实施财务内部控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加强现金预算管理,重点组织制定和实施中短期融资计划,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实行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流动性管理,要严格控制现金收支预算,及时组织预算资金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支付,重点监控经营性现金流量和到期债务,调整资金收支平衡,严格控制支付风险;三是规范支付行为管理货币资金,制定资金管控计划,实施重大资金筹集、使用、归集和监控,实行资金集中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调度,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有效合同、合法凭证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采购和付款的内部控制机制。一是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由采购、生产、质检、仓储等部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重点对采购货物的性能、质检、价格、付款方式、供应商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办理支付业务时,应严格检查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件、采购数量和质量验收证书等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二是要建立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包括由企业管理层、采购、生产、财务、质检、法律
    2023-05-08
    422人看过
  • 中央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中央养老保险政策具体如下:一、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及基金筹集具体如下: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6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参保农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二、政府补贴具体如下:1、待遇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中央拨付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95元;2、缴费补贴:具体对应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6个档次,政府财政补贴分别为40元、60元、70元、120元、200元、320元。三、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具体为:具有利通区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023-07-07
    261人看过
  • 实施调帐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纳税人实施调帐检查,减少了稽查人员途中往返奔波时间;促进税企双方的廉政建设,避免企业不必要的负担;可以排除到户检查可能遇到的阻力和干扰。在实施调帐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存在下列情况可选择调帐检查:一是群众举报有涉嫌偷税的,经初查确有税收违章的,且涉及几个会计年度的;二是地处偏远地区,纳税意识差,纳税人对检查有明显抵触情绪的;三是纳税人帐务不规范、核算不健全,一时难以查清的;四是检查时间相对较长,必需经外调取证或有关证据需有权机关作权威鉴定的。二、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可采取自行送达帐簿和直接到户调帐二种形式。对交通方便,但帐目混乱、检查难度大,费时较长的纳税人可下达《调帐通知书》,由企业自行送达;对纳税意识淡薄,税务机关检查时易受阻力和干扰的,可由税务机关派人到户直接调帐。三、调帐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第86条规定实施,对检查期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等资料,必须经县以上税务
    2023-06-07
    301人看过
  • 填写合同书中的实际内容,应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是否成立可以成立,还有很多种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合同生效的约定有哪些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
    2023-03-11
    111人看过
  • 实地考查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A实地考察住宅外部环境交通是否便利,是否远离工业区,空气、水质有无污染;周边是否有绿化带或河流、湖泊;附近是否有文化机构、商业服务场所小区内是否有较好的绿化,无干扰、噪音;社区居民是否有同等的文化层次;社区的规划设计是否美观、完整,学校、医疗、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是否健全。房屋内部情况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特别注意骑楼、檐棚以及阳台、平台加建等是否搭建。如果由于搭建或改建使基本结构遭到破坏,必须让对方拆除还原,以免被管理部门责罚或留下隐患。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打开电视看一看图象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台的节目;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2023-08-12
    46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贷款买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从长期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会对房价上涨产生抑制作用,同时会使拥有多套房的群体抛售房产,使得二手房的供应量增加。那么,在实行不动产登记之后,贷款买房时应该注意啥?一、聪明理财缓解房贷压力缓解房贷压力,可以通过增加收入,利用一些投资工具让闲置资金增值,就比如10万元存款转而配置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5%左右;或选择年化收益率10%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宜盛财富宜盛宝等,1年就有1万元的收益,这些理财方式都要比存银行划算。二、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目前主要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是等额还款方式,第二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选择等额还款方式,借款人能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收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比较适合一些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从而能减少利息支出的个人。三、提前还款注意不要违约一般来说借款人想提前还贷,要求必须已还款半年以上,甚至部分银
    2023-05-05
    295人看过
  • 死刑存废哪些实质问题
    民众支持以死刑报应与预防犯罪,而民众的这种观念形成社会中刑事司法活动的观念基础,那么,我们可以说,某个国家可否废止死刑,基本上取决于社会的实际状况,要看民众能否理解,社会经济文化等能否适应。因此,应否全面废止死刑,属于社会是否适应问题。具体而言,包含三方面的问题:1、民众心理的适应。有论者认为,对死刑存废的认识,属于社会心理的一部分,与个体的文化程度没有必然联系、在废止死刑的情况下用自由刑能否满足意欲消灭罪犯生命的被害人复仇、安全心理需要?这是普通民众对废止死刑的首先诘问。尤其对我国而言,民众强烈的报应心理就为死刑的废止设置了维持报应难题。这不是死刑废止论通过理性的思辨与论证能够回答的,而是要依赖于社会文化的疏导、人际关系的改良。2、社会安全机制的适应。民众希望有生命安全、安定的生存与发展条件,不希望任何犯罪出现。人们难免依赖死刑来打击暴力犯罪,维护良好治安。这就为废止死刑带来社会治安难题
    2023-06-11
    51人看过
  • 建筑施工结算流程中应该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建筑工程结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第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第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第四,其他费用的审核要坚持合情合理的原则。解除建筑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备案无论是否招标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办理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1、删去“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删去“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8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
    2023-08-06
    347人看过
  • 实施公务员回避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1、健全制度。国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回避的范围、对象、原则及方法。但从执行情况看,并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项制度不健全。除了这个《暂行规定》之外,还应建立回避对象登记制度、审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随时调整制度,使这项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迈进。2、协调关系。回避制度不是一项孤立的人事管理活动,而是整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许多环节相连。为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处理好与考试录用、职务晋升、交流、惩戒等方面的关系。考试录用是国家公务员进口管理的重要环节,把好这一关,就能为回避创造良好条件。回避是实现交流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3、实事求是。造成亲属聚集及需地区回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认真分析,在调整安置时,既要坚决,又要稳妥,实事求是地执行回避规定。在强调坚决回避时,要明确三个原则,即: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高效原则;有利于国家公务员
    2023-06-11
    431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中存款问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在分割时,应积极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分割。一旦一方对这类财产的分割纯在异议时,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递交相关的办案单位。进行相关的办理,重新分配这类财产的分割问题。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
    2023-08-05
    236人看过
  • 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哪些常见问题
    1、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文件原件可以不加盖公章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由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证件原件,故未加盖公章。如:机票、船票、火车票和汽车票一般不加盖公章。2。如何使用原始凭证拆分单?当一张原始凭证所列费用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时,原始凭证拆分单应由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下发给其他应承担费用的单位。接收原始凭证拆分单的单位将拆分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3。什么样的记账凭证不能附原始凭证?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但有两个例外:1。结账记账凭证。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4。复制的原始凭证能否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按照规定,复制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遗失的,按照本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如何把握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规范中对记账凭证装订厚度没
    2023-05-08
    376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三、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四、
    2023-02-27
    71人看过
  • 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下根据规定,结合实务操作,分析各种常见出资方式的注意事项。(一)现金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也是企业最愿意接受的出资方式。对此,股东在采取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时,应注意如下的事项:1、资金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储备基金转增资及外
    2023-03-21
    343人看过
  • 乙炔在施工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存储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度;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禁止巧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防止暴晒;与明火的一般距离不小于10M。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拥40度以下的温水解冻。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阀、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乙炔瓶设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2023-04-24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实践中运用实际履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实践中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履约方选择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但违约方实际履行后,履约方的损失仍然不能得到弥补,履约方仍然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实践中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履约方选择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但违约方实际履行后,履约方的损失仍然不能得到弥补,履约方仍然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这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切实地惩罚违约当事人,以此维护交易安全与交易秩序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9
      行政机关的各项权力都是法定的,执法程序也是法定的。法有规定方可为,法无规定不得为,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程序违法,则可能归于无效,行政执法人员也可能会受到责任追究。措施实施程序是指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机关采取的从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确定实施人员、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到行政强制措施的中止、终结、解除等行为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维护公共秩序,实现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
    • 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4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1、根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
    • 脱密措施在具体适用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脱密措施在应用中要求首先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否则其约定就是无效的。二、采取脱密措施义务主体,与竞业限制一样针对的应当是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而不能是不加区别的企业所有的员工。三、采取的具体脱密措施应当是合理的,而不能违反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强行性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约定将失去法律约束力。通常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相应的变更工作内容、范围和劳
    • 交房验房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交房验房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9
      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辈子的事情。由于房价的上涨,买房的支出占据了大部分家庭开支的80%。所以,既然买房对于一个家庭的分量如此巨大,那么,购房之前签合同有哪些要注意,在验房收房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下面一起跟随来具体的看一下。交房验房中注意的法律问题1、在没有验收房屋前,购房者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这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