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待遇:速递员在送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44:25 80 人看过

小刘是北京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试用期内的员工,在一次送件途中,他发生了车祸。后小刘在获得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支付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赔偿4万余元后,又向速递公司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工伤赔偿待遇。经仲裁裁决,速递公司支付小刘各项赔偿共计近8万元。速递公司对此不服,遂起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速递公司称,小刘在下班后晚上9点50分被公交撞伤,不应属于工伤。而且小刘已向公交公司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其不能既要求侵权人公交公司赔偿,又要求原告工伤赔偿。

被告小刘称,其与速递公司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晚上去送快件是受单位指派,在送快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已经认定其属于工伤范围,并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八级。原告称其不是工伤,不仅违背事实而且也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工伤认定通知书相悖。故要求维持仲裁裁决。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上班途中工伤赔偿标准

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是被认定为工伤的,是可以得到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在上班途中受伤的也可以相应的医疗费,住院护理康复费用,治疗时辅助器材的费用,护理费等,但是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以上这些费用不得重复发放,但是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给受伤人员补足差额。换句话说,该依法赔偿的,都应依法赔偿,劳动者还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员工遭遇交通事故死亡
    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但是除用人单位补偿外,交通肇事者也要承担责任。一、工地意外死亡赔偿金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因工死亡赔偿标准知是怎样的?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
    2023-03-05
    470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工伤案件的赔偿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条例》对于上下班途中未作明确界定,曾一度造成工伤认定上的无所适从,于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2004年发布了《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上下班途中进行了解释,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同时对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也进行了明确,指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司法实践中,对上下班途中作更大的解释,有判例认为,只要是下班回家的途中,即使是绕道或适当逗留后造成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当然,绕道或逗留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如送同事,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等。随着司法实践的逐步完善,对于工伤与否的认定已经基本无争
    2023-06-05
    161人看过
  • 送件途中被车撞伤速递员获工伤和第三方双重赔偿
    速递员小刘是北京韵达速递有限公司的员工,某天晚上在送件途中被公交车撞伤,在要求公交公司人身损害赔偿后,小刘又要求速递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日前,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工伤损害赔偿案。2008年3月,小刘到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10月15日晚9点50分,小刘和同事被指派去送快件,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等处损伤。小刘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获得赔偿。其后还被认定为工伤,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裁决速递公司应赔偿小刘各项费用共计78416.87元。速递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房山法院。原告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诉称,小刘是在下班后晚上9点50分被公交车撞伤的,不应属于工伤。另外,小刘已经向公交公司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拒绝再给小刘赔偿。被告小刘答辩称,2008年3月与原告建立事实劳动关系。2008年10月15日,同事尹某与自己受原告指派去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送快件,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
    2023-06-09
    265人看过
  • 如何在工作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后报工伤?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员工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要在事故中带责,就直接证明驾驶员是违法驾驶车辆由此造成事故。雇主没有责任和义务为雇员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因此,所有事故责任均由驾驶员自己承担。而雇员在事故中对雇主造成的财产损失,雇主有权向其追偿。如果不是雇工而是义务帮工,那么同样,好意不能取代违法造成的民事责任,违法产生后果必须承担民事责
    2023-07-02
    68人看过
  • 双份赔偿:建筑工人遭遇交通事故和工伤
    建筑工人王某在工地上被大货车挤成七级伤残,在获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又将大货车车主告上了法院。近日,长清区法院判决,王某获得了除工伤保险之外的13万余元赔偿。2007年8月,某建筑公司员工王某在建筑工地收料时,被送料的大货车挤伤,造成七级伤残,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王某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王某认为自己的伤害是由大货车造成,大货车车主亦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将大货车车主诉至长清区法院。在法庭上,双方代理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王某的律师认为工伤保险仅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不包括职工无法上岗造成的收入减少、因伤遭受的精神损害等其他损失的赔偿。如果因为职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而免除致害人的赔偿责任,显然不符合有侵权即应赔偿的法律规定。而被告律师认为王某已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法院再支持其请求,王某将会获得双份赔偿,因此,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
    2023-07-02
    3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遭遇执行难
    交通事故赔偿凸显“执行难”近年来,私家车数量与日俱增,但同时汽车肇事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据公安部门统计,2009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2009年4月的一天,市民邱某骑自行车沿220国道前行,被同向行驶的范某驾驶的汽车撞入沟内,当场摔死。事故发生以后,范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范某赔偿邱某家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28万余元。然而,范某仅在判决前支付了70000元,之后便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支付。由于范某在狱中服刑,其家属已无支付赔偿款的积极性,案件只好中止执行。记者从各基层法院采访了解到,为应对交通事故赔偿,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然而这些案件在法院审理完毕后,执行却遇到十分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判决的内容无法及时得到执行。交通事故赔偿遭遇“执行难”原因有哪些平阴法院执行局局长苏*伟表示,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2023-06-03
    62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拿到两份赔偿吗
    首先,还得先小小说一下概念。什么是工伤?简单点说就是工作中或者上下班途中因意外原因所造成的身体损伤。所以要求一定是在工作中、或因公外出途中、或上下班的过程中所受的意外损伤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其次,什么是交通事故?简单说就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重点是在市政道路上和因过错或意外。在此大家都可以看出,因为这两者的构成要件之间有重叠的地方,所以只要同时符合以上两点,原则上都可以同时获得上述两种情况的相应赔偿。这点就是交通事故和工伤能获得双重赔偿的最根本一点。比如,小明在上班途中,在道路上发生了非本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小明原则上就既可以申请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赔偿,又可以找单位请求申报工伤保险待遇。那么,有什么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
    2023-06-03
    95人看过
  • 工伤伤残者在交通事故中能享受哪些待遇?
    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由单位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一级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
    2023-08-11
    138人看过
  • 工伤问题:员工遭遇交通事故如何解决?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如何处理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
    2023-07-06
    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伤获得赔偿影响工伤待遇吗
    交通事故受伤获得赔偿不影响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
    2023-04-17
    4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重合存在两种观点
    在现实中,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他人违章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就是非常典型的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那么工伤职工在获得侵害人的赔偿后,还能否再按照相应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对此问题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种观点认为: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是劳动部门的一项行政职能,应当遵循的法律是行政法规,不是民法、刑法,更不能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1996年10月劳动部关于发布《企
    2023-06-05
    112人看过
  • 员工回宿舍途中遭遇不幸摔伤
    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1、若是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2、若是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造成的事故不是本人所引起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此外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上
    2023-07-04
    175人看过
  • 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交通事故)可否兼得
    一、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交通事故)可否兼得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劳动者可以在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要求肇事者给予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工伤待遇和民事赔偿时可以兼得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遭遇工伤后我们能请求什么工伤待遇与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
    2024-01-06
    4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关系
    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按民事赔偿或商业保险赔偿、工伤保险补偿的顺序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赔偿的范畴,在按交通事故作出经济赔偿后,用人单位仍应按《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医疗费、丧葬费不重复支付外,《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照发。参见:《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5号)发布日期:1998年10月18日执行日期:1998年11月1日
    2023-04-22
    6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员工在工地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单位什么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0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就是工伤,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社局支付工伤待遇,未缴纳的,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 速递员送件途中出事故第三方赔偿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速递员小刘是北京韵达速递有限公司的员工,某天晚上在送件途中被公交车撞伤,在要求公交公司人身损害赔偿后,小刘又要求速递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工伤损害赔偿案。2008年3月,小刘到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10月15日晚9点50分,小刘和同事被指派去送快件,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等处损伤。小刘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获得赔偿。其后还被认定
    • 2023工伤事故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22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 相关知识: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问题,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
    •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伤害,能否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保险的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9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出现工伤,可以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保险双重赔偿。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识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获得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
    • 上下班途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和待遇?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1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属于本人主要责任,则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享受病假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