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工程有瑕疵被判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04:50 457 人看过

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关应赔偿原告诸元部分工程修复费用84285.18元,被告唐绍仪、钱其永对被告关应承担的上述款项负连带责任。

2007年7月22日,原告诸元与被告关应签订了建房合同一份,被告唐绍仪、钱其永签字为被告诸元提供担保,该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楼房、院墙、地坪等工程发包给被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款为75万元,院墙、楼房基础完成后付20万元,第一层完工后付15万元,第二层完工后付10万元,第三层完工后付1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工程竣工时间为2007年10月6日,超过一天罚金1000元。

合同签订后,被告关应即对上述工程进行了施工建设,同年12月底工程竣工。原告诸元自2007年8月14日至2008年1月27日分四次支付被告关应工程款70万元。2008年春节后原告发现新建楼房和院内地坪多处开裂、损毁,并告知被告关应。后经双方协商未果,遂于2008年5月8日诉至本院。诉讼中,根据原告的申请,委托对被告承建的楼房、院内地坪的安全质量及修复意见进行了鉴定评估,确定修复费用为:84285.18元。此间,原告共计支付鉴定费30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诸元将其所有的楼房、院墙、地坪等工程发包给不具有建筑资质的被告关应进行施工建设,故其与被告关应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诉讼中,已将被告关应承建的楼房、地坪等建设工程的质量、修复加固方案及其所需的修复费用均委托了相关部门进行了设计、鉴定和评估,故对被告关应承建的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及因此所需的修复费用84285.18元依法予以认定。

鉴于原告诸元尚欠被告关应工程款5万元,因此,应在所需修复费用中扣除该欠款,剩余34285.18元由工程承包人即被告关应承担全部责任。被告唐绍仪和被告钱其永作为被告关应的保证人,应对被告关应承担的款项负连带责任。而原告诸元作为发包人,在明知被告关应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仍与其签订了施工合同,具有选任过错责任,因此,应对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
    一、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如下:1.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2.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而且还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二、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呢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权利人自知道权利遭受损害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且知道行为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行为人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2023-04-26
    87人看过
  • 律师服务有瑕疵起诉索赔被驳回
    傅律师因在提供服务时遭委托人指责,自感名誉受损的他将对方告上法庭。3月1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该律师确存在不妥的服务方式和社会评价并未因此降低为由,驳回了其诉请。一对年逾古稀且目不识丁的老夫妻,想求人帮忙立遗嘱。2003年3月20日,他们几经周折找到了傅律师,以4000元的服务价格达成了协议。三天后,傅律师在丈量遗嘱所涉及的房屋面积时,不巧量尺坏了,于是,他当着委托人的面,竟用脚步代替量具丈量起了房屋面积。傅律师正在为自己急中生智做法洋洋得意时,不料却引起老人的极大不满。之后,老人收到的发票为非诉讼案件代理费时,更使老人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升温。老夫妻俩认为,自己要求办的是公证,而不是请律师打官司。于是便提出了退款要求,同时表示不再委托办理代书事宜,但遭到了该律师的拒绝。为了退款,夫妻俩来到该律师事务所,投诉自己被欺骗的经过。经区司法局协调,傅律师退还了3500元。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傅律
    2023-06-06
    52人看过
  • 怎样判断瑕疵银行承兑汇票
    一、微小瑕疵票据1.背书章和被背书章相符,但背书位置偏离,压框或完全出背书栏框外。2.背书公章和私章外框重叠。3.票据正面记载事项或背面被背书栏未使用黑色或蓝色。4.被背书书写不规范,辨认字迹困难,但无明显错字。5.刻制的背书人名称印章加盖时字样颠倒。6.票据正面非必须记载事项存在瑕疵,且未得到承兑行认可。7.粘单使用不规范。①未使用两联式粘单,“背书人签章”字样印制成“被背书人签章”字样或无“背书人签章”字样。②粘单未按照标准规格制作,造成骑缝章压框。③没印“粘单”字样。④印刷“粘贴单”字样。二、一般瑕疵票据1.票据纸张缺乏完整性,缺边,缺角,但不影响票据正反面要素的验审。2.背书章,被背书位置进入相邻栏内超过1/4范围。3.背书印章或骑缝章色浅模糊4.粘单撕过重贴,但骑缝章与被背书连续且被背书无涂改现象。5.同一栏中背书章重复加盖或背书人名称重复书写。6.背书日期不符合逻辑规则,前后不
    2023-05-03
    373人看过
  • 有程序瑕疵的承包合同是否无效
    有程序瑕疵的承包合同不一定会无效,只有以下情形才会导致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一、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有效吗?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二、私人协议无效的三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合同无效。三、个人与建筑劳
    2023-04-03
    399人看过
  •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一、承揽人的权利有什么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者补齐以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承揽人发现定
    2023-02-09
    209人看过
  • 瑕疵产品责任承担
    一、瑕疵产品责任承担瑕疵产品责任承担主体有:1.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3.营业执照的持有人或借用人。由于在我国借用他人营业执照进行非法经营的现象为较普遍,所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4.展销会的举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5.广告经营者。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
    2023-04-25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施工中中有建筑工程质量瑕疵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3
      取证建筑工程质量缺陷: 1、可以检查改进设计是否低于设计标准; 2、可以检查施工和工艺是否低于施工时的标准; 3、可以检查所用材料是否低于类似系统中的材料使用标准。
    • 有瑕疵赔偿后能撤销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
    • 工程质量的瑕疵责任怎么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9
      一、如果总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人员,其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应当按照过错原则确定赔偿责任,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明知违法签订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主观上都存在过错,符合共同侵权的要件,应当就工程质量的瑕疵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
    • 有程序瑕疵的承包合同无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3
      程序瑕疵不导致合同无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建筑工程施工中评价瑕疵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0
      所谓公司设立缺陷,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而宣布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体要求或者程序要求,使公司法人人格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法律现象。公司缺陷的设立在公司的实践中经常发生,导致大量的法律纠纷。目前,我国公司法尚未建立相对完善的公司缺陷法律调控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应有的经济功能。因此,建立和完善公司缺陷制度仍然是我国公司立法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