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算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10:00:42 265 人看过

职工见义勇为,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一、认定工伤需要满足条件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作原因外出时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贴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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