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把房屋赠与子女是有效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47:13 185 人看过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根据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

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3)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4)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

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5)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

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

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无须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6)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

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的方式主要是由双方自行协议,或者是由法院判决这两种方式。

法院判决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原则来进行分割,而自行分割则按照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把房屋赠与子女是有效的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未经妻子同意房屋买卖有效吗
    未经妻子同意买卖共有房屋一般认定为无效,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妻子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妻子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夫妻一方能不能私自卖房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共有房。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属于转移财产吗?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原则上是不属于转移财产的。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三、有房屋是不是兄弟俩一起继承了买卖有影响兄妹继承的共有房屋买卖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可以。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
    2023-03-26
    254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赠与儿子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案情】小红与小明系再婚,小红与前夫育有一子三毛,三毛跟随小红生活,小明在外做生意,小红在家照顾子女,小红与小明婚后于2010购买了一套115平方米的套房,该房屋登记在小红名下,自2015年开始,小红与小明感情不合开始分居生活。2019年,小红擅自将房屋赠与三毛,并签订了赠与合同。【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小红与小明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小红对该房屋享有份额,对自己份额享有处分权,三毛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故赠与行为并非全部无效。第二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评析】李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夫妻双方在没有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式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
    2024-01-22
    170人看过
  • 父母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子,子女能擅自变卖吗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享有所有权,当然包括处分权,想卖掉什么的都不需要征求赠与人的同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一、买房避税有哪些风险实践中,有些购房者会主动或者在中介的建议下采取买房避税的措施。比如,卖方可与买房商量,以赠予方式卖房,由于没有发生房产交易,因此买房只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可逃掉
    2023-03-04
    447人看过
  • 离婚后赠与子女的房屋一方死亡有效吗
    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赠与协议依然有效。一、离婚房屋怎么划分,离婚房屋如何分割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的方法有:协商确定、评估确定、竞价确定。离婚房屋划分有以下情况: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二、儿子把房子赠给父母,再要孩子能收回吗需要视情况来看。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2023-06-21
    320人看过
  • 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的效力
    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性质不同,会带来两类不同的法律后果:(1)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如果赠与物是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定的婚后个人财产,那么赠与人拥有对赠与物的完整的处分权,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可以赠与他人,而且配偶不能撤销这种赠与。(2)单方赠送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如果赠与物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一种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按照法律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处分共有财产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夫妻单方面将共有财产赠与的,需要另一方配偶进行确认,在其同意赠与前,单方赠与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换句话说,如果配偶一方悄悄将夫妻财产赠与给他人,而没有得到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一旦配偶知情后,其表示同意的,单方赠与行为有效,配偶另一方表示不同意的,赠与行为无效,
    2023-03-20
    157人看过
  • 擅自出售房产因未经共有人同意无效
    家住徐汇区的王老先生有子女共三人。去年10月,王老因病去世,根据王老生前遗嘱,将其名下一处房产留于子女三人,今年1月上旬,王老的大儿子将该房产委托挂牌于美联物业公司下属门店,要求出售。美联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其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复印备案,为其房产挂牌做准备工作。但在工作人员核查其房产证时,发现房屋产权证附记一栏中标记:该房产为兄妹三人共有。工作人员立即告知王老的大儿子,该物业如要挂牌出售,需要他们兄妹三人同时签字确认,才能交易。王老的大儿子表示,等找到下家时兄妹三人会同时签字确认。1月15日当日,王老的大儿子至美联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声称其有代理权限并欲代其弟弟与妹妹在居间协议上签字,美联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另两位产权人的授权书以证明其具有合法的代理权。因王老的大儿子无法拿出有效证明,其具有合法的代理权,美联物业工作人员暂时终止了该项交易。律师认为,买卖交易中所谓合法出售方即产权证上所有
    2023-04-22
    208人看过
  •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独作出的财产赠与行为有效吗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看到原本恩爱的夫妻变成过路冤家后,相互争夺财产的案例。有的人为了在离婚中不让配偶分割到财产,将房产、汽车、公司股权等大额财产“赠与”给自己一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以达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是报复对方的目的。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性质不同,会带来两类不同的法律后果:(1)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如果赠与物是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定的婚后个人财产(如残疾补偿金),那么赠与人拥有对赠与物的完整的处分权,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可以赠与他人,而且配偶不能撤销这种赠与。(2)单方赠送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如果赠与物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一种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按照法律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处分共有财产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夫妻单方面将
    2023-04-29
    219人看过
  • 未成年子女是否能成为共有房屋的赠与对象?
    夫妻离婚的,可以将共有房产过户给子女。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程序有:(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房屋赠与的,需要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夫妻房屋赠与离婚怎么分割俗话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对于有效的夫妻房屋赠与协议,在夫妻过户以后,房屋归属于夫妻另一
    2023-07-24
    376人看过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能否主张赔偿?
    离婚36问36答!三种情形退还彩礼!四种情形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1、“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哪些情形下的“彩礼”需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3、何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4、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该情形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
    2024-01-29
    150人看过
  • 父母未经同意卖子女房产有效吗?
    在中国的家庭中,父母往往会为我们的事情出谋划策甚至为我们决定考取哪个学校、学哪个专业甚至婚姻的对象。但有时父母也并不是具有所有的权利,例如父母是否有权利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卖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此可见,父母未经子女同意卖掉其名下但房产,应该属于无权代理。因为父母并不是房子的所有人,其卖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在得知后,可以做出以下两种决定:1、可以对无
    2023-05-01
    492人看过
  • 婚内一方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屋
    一、婚内一方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屋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确定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其他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三、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父母赠送给的财产,
    2023-03-05
    143人看过
  • 房屋赠与:其他子女是否需要同意?
    赠予房产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的。房产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有百分之百的所有权,那么房产赠与是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同意的。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则分割房子时,就需要经过其他子女同意。父母怎么把房产赠与子女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3、办理赠
    2023-07-12
    454人看过
  • 债务人为逃债把房产赠与继女赠与合同有效吗
    债务人为逃债把房产赠与继女的赠与合同无效,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赠与行为,因为当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转让其财产从而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一、民法学上的债权人的撤销权有哪些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2023-03-13
    152人看过
  • 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可以擅自出售吗
    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08
    20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夫妻双方婚后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则夫妻该方未经对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行为有效。《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
    •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共有房屋赠与他人的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你叔婶在其《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儿子A所有,该协议实质上为赠与合同。在房屋过户登记之前,房产赠与合同虽然成立,但并未产生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之法律效力。所以,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原户主,即你的叔叔。房产登记在你叔叔名下,且你叔叔为其所有权人,因此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第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 未经另一方同意,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屋的行为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未经另一方同意,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屋,如果买受人善意购买,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买卖行为有效,否则无效。r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r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
    • 夫妻双方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屋有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离婚时夫妻双方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是不可以反悔的,因为反悔撤销赠与,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条件,而且将房产赠与子女属于道德性质的赠与,是不可撤销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他人赠与行为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案例简介: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他人A与汤某某系再婚夫妻,双方于1988年登记结婚。本市浦东新区XX143弄*号*室房屋系1994年时因动迁安置分得的公房,承租人为汤某某,A、金玉贞(汤某某母亲)为同住人。1994年2月,金玉贞死亡。2000年4月18日,汤某某未经A同意购买系争房屋产权,产权登记在汤某某一人名下。2001年3月,汤某某与第三人签订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汤某某将系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