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效力和效力若干问题研究(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32:47 371 人看过

4、合同的效力所谓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效力,即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满足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素,这种权利和义务的效力无疑得到法律的承认和支持,并得到国家强制力的支持。因为权利本身是一个法律范畴,“权利是法律的主要概念,法律是客观权利”[9]因此,合同的效力必须是法律效力,而不是道德效力,这才是法律效力。有鉴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文阐述了合同自由原则在民法典中的确立以及对合同神圣性的信仰。它将个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提升到“等同于法律效力”的高度,将合同效力推向了顶峰。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实现了与法律同等的尊严的同时,也在当事人之外的世界面前树立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合同庄严形象。这种精神和作用对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也是缺乏的。实际上,"重合同,守信用"的理念在大力推广过程中不断被各方践踏。违反者并不以违反合同为耻,受害者似乎忘记了法律调查。因此,将合同效力视为合同的法律效力,对于确立合同的神圣性、弘扬诚实信用原则、发展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1)合同效力和合同效力国家对已订立的合同进行法律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评估的基础是看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否符合合同效力的要求。法律只承认合同的效力符合法律效力要求,在订立合同时保护弱者并向受害者提供救济,违约者的制裁反映了国家意志的干预和渗透,并得到了当事人的同意,从而使有效合同符合法律保护的利益及其所追求的价值,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已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效力根据其有效要素的满足程度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合同有效。已订立的合同完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即合同生效时,合同在双方之间具有合同效力。②合同无效。如果成立的合同缺乏基本有效要件,则该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即无效合同。一般而言,此类合同的认定只能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③合同可以更改和取消。这种合同不完全符合合同的有效要求,通常表现为意思表示的缺陷。局外人通常无法判断意志的表达是否真实和自由。即使他们知道这一点,理论家也不愿意要求取消合同,法律也不必根据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的原则进行干预。因此,在合同解除前,推定该合同满足有效要件,成为有效合同。意思表示解除后,其缺陷是明显的,即在合同成立时不具备合同效力的要件,因此从一开始就无效。④合同的有效性有待确定。这类合同能否满足生效的要求,能否生效尚未确定,因此其效力有待确定。因此,完全满足合同效力要求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基于此,合同的有效要件通常称为合同的有效要件。但是,它并不完全满足有效要件,根据满足程度,它构成无效、可撤销和不确定的合同。应当明确的是,就这四种类型而言,严格来说,我们通常所称的合同效力只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效力,即有效合同的效力。虽然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也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某些权利和义务,但这不是合同效力,而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同效力”。因此,在提案草案“合同效力”一章中,该分类的规定已在法律行为和代理中取消和解决。(2)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的理解不正确,有的认为合同约束力就是合同效力;有的扩大了合同效力的范围,认为它既包括合同效力,也包括合同效力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并将合同约束力作为合同成立的效力纳入合同效力中,这在理论上导致了不必要的复杂性和混乱。笔者认为,合同的约束力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受合同约束,未经当事人同意或法律允许的理由,不得变更或终止合同。合同的效力是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正如王健先生所说:“如果合同是通过意愿协议订立的,则双方受合同约束。这是合同的约束力,即除非双方同意或有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任意违反合同并无故要求终止合同。换句话说,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解除合同。与“合同约束力”严格不同的是合同的效力,即基于合同利益义务的权利。例如:“一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一旦合法成立,其私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应受合同的约束,一方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所谓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受合同约束,是指合同的效力;所谓“一方当事人不能任意撤销”是指“合同的约束力”,因此合同的效力是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基础的,合同成立时通常具有约束力。"[10]可见,合同约束力和合同效力在内容、范围和存在阶段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合同的约束力是当事人在没有约定或者法律原因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这是合同成立时的意思。否则,合同将变得微不足道,或与“绅士协议”毫无区别。合同生效后才生效。就内容而言,它不仅包括这种约束力,还具有合同中权利义务的产生和履行以及对第三方的效力。在正常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同时发生的,因此两者发生的时间没有区别;但是,如果合同不具有特殊的生效要件且不能生效,则合同的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正如赛义德先生所说,“当合同附有终止条件时,合同也具有约束力,因为它是成立的,但合同的效力发生在条件满足时。”[11]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近年来,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据统计,全国从1991年抗诉35件案件增至1996年的3322件,每年成倍增长。在近些年来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总共5860件案件中,人民法院再审1338件,改判或撤销原判1057件。这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无疑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但是,也不可否认,由于民事诉讼法对抗诉制度具体规定的阙如或不明确,以致检察机关与法院在某些问题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并在各自行使检察监督权和审判权的过程中产生摩擦与冲突,进而严重影响了民事抗诉机制的顺畅运行。因此,如何从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抗诉制度也就成了我国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亟待探讨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对此,本文拟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以求教于专家同仁。一、抗诉监督的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
    2023-04-29
    289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若干问题研究
    第1章绪论1.1专利与专利权的概念1.1.1专利的概念“专利”一词的英文为Patent,起源于拉丁文Patentes,意思是摆出来的“衣服挂钩”,含有“公开”、“独享”等含义。[1]从词源上讲,Patentes源自letterspatent,这种letterspatent是历史上英国国王封以爵位、任命官职、授予各种特许权所常用的一种文书。该文书是国王对所有臣民的告谕,没有封口,任何人都可以打开来看。嗣后被用于专利特许,表明国家就某一项发明授予了垄断权。[2]随着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现今专利的概念一般有以下三个基本含义:(1)专利即指专利权,是专利权的简称,具体指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独占性的权利;(2)是专利文献的简称,指以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为主要内容的专利文献资料,即记载发明创造的详细内容和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法律文件;(3)由于专利必须经国家
    2023-05-05
    148人看过
  • 研究商业银行破产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下)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了银监会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力,但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如银监会的介入权限、对破产银行权利的保护等等,应予以完善。此外,我国可考虑借鉴德国立法,将金融监管机关吸纳为银行破产的申请主体。三、效率优先抑或公平优先:商业银行破产财产之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其公平、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及对社会的冲击能否最小。由于银行的主要负债是居民储蓄存款,涉及面极为广泛,所以银行破产财产的分配首先应实现公平价值,但同时破产分配是否及时有效又直接决定能否迅速化解金融风险,减少损失。因此在追求公平的基础上,还应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实现内含效率的公平价值。银行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与一般工商企业基本一致,但因其经营之特殊性,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加以明确:(一)个人储蓄存款的优先清偿问题纵观各国法律,一般均明示对个人储蓄存款以特别保护,并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
    2023-05-03
    122人看过
  • 犯罪中止形态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犯罪中止作为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未完成形态的一种类型,是刑法总论部分非常重要的一个理论问题。由于该种形态的认定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至关重要,为了实现在司法实践操作中更合理更科学地适用犯罪中止的法律规定,本文拟从以下几个理论上容易发生歧义和实践中较难认定的方面展开探讨与研究,以望推进相关理论的更加成熟,更好地指导和服务于司法实践。一、犯罪中止概念及相关问题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1)对这个概念需要展开研究的就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存在空间是在犯罪过程中:首先,根据犯罪所有停止形态(还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存在范围理论,犯罪中止自然也只是在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这种犯罪类型中存在。也就是说,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都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并且也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中都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一般来说,以下两类犯罪中不
    2023-04-22
    20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秘密成了企业生存发展的秘密武器,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受到侵犯,轻者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重则危及企业的生存。1992年美国《新闻周刊》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美国每年因经济(商业)情报泄露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十亿美元。商业秘密的保护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和国家的重视,商业秘密的保密与反保密日益复杂化。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次在我国立法史上对商业秘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但是对于商业秘密仅仅用行政的、民事的、经济的手段进行法律保护是一种不完全的保护,1997年新刑法,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将情节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上升为犯罪。由于商业秘密的巨大价值,尽管国家为商业秘密制定了各种法规,但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现象仍很普遍,大案、要案层出不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华-为离职员工窃取**公司产业秘密案,2004年12月在南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骏、刘*
    2023-05-05
    317人看过
  • 北京市女职工产假若干问题研究
    1、北京市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期间是多长?(1)北京市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0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即105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单位应当支付女职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予以奖励。值得注意的是:若女职工同时具备上述几种情况的,其产假应当将每种情况应享受的产假相加,最后得出其实际能够享受到的产假。2、女职工流产,是否能够享受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天数为: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流产既包括自然流产,也应包括人工流产。3、女职工产假的产前假和产后假各是多长时间?根据规定,女职工的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
    2023-05-05
    8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合同解除和变更的效力问题研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将产生如下法律效力1、合同变更和解除后,原订合同即失去效力。其中,属于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完成之时,亦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之时。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只向着将来,不存在溯及力问题;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当事人事先有约定,也不存在溯及力问题。当然,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有溯及力,我国尚有不同意见。但我们认为,合同解除,除当事人有约定外不应具有溯及力。因为,合同解除是以成立有效的合同
    • 合同成立之效力和起生效效力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的合意。合意的标志是承诺人对要约作出承诺。承诺的生效在大陆法采取承诺到达主义。即承诺的意见表示于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生效。英美法则采取送达主义或移送主义,是指如果承诺的意思以邮件、电报表示的,则承诺人将信件投到邮筒或电报交付邮电局即生效力。除非要约人和承诺人另有约定。而不管是到达主义还是发送主义,只是承诺的生效时间的规定。承诺生效,合同也告成立。合同生效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但
    • 合同的效力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1、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 3、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法的建构逻辑,合同的订立是规范缔约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成立和效力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9
      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
    • 合同的成立条件和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22
      1、两者含义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2、两者所属的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即一致意见),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