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职工的辞职行为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21:17 304 人看过

一个银行女出纳,在即将年满35岁时,向单位递交了辞呈,并获得允许,成了无业游民。后来,她的家人代她起诉后,经鉴定得知,原来她已经患上精神分裂症。13年前,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辞职,事隔多年后,欲恢复跟单位的劳动关系,法院会怎样判决?

事件缘起

1997年递交辞职报告

查出思维被害妄想症

1988年,凤儿(化名)到本市某银行做出纳员,当时她26岁,年轻漂亮,直到现在,她看起来仍然很精神。但是有一系列记录,证明她的病史。1996年6月,她曾因失眠、胆小、害怕、语乱等症状到市安定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发现,她言语散漫、表情不自然。1997年2月10日,她再次到安定医院就诊,被诊查出患有思维被害妄想症,自知力不完整。

就在这一年的7月14日,她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由于工作不顺心,现申请辞职,望领导批准。两天后,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了她工龄工资、待业保险金、医药费、补贴等共计3万余元。虽然到现在,凤儿并不记得她签过字,但在当初的领款人处,确有凤儿的签字。

大约是1999年的三四月份,有一天夜里,她婆家人突然找到我,说她用刀把她丈夫捅伤了,让我们派人过去看看。昨天,凤儿的大哥这样介绍他第一次得知妹妹病情的情况。

1999年,在法院的调解下,凤儿和丈夫协议离婚,至今没有再婚。刚离婚时,她还有自己的房子,后来赶上拆迁,她也需要人照顾,就搬到小海地我妈妈家去住了。2008年,我母亲去世,凤儿就一个人住在那里。

诉讼波折

事隔10年才提起诉讼

判决恢复劳动关系

大哥说,在照顾妹妹的过程中,他日感力不从心。我这些年得过两次脑栓塞,直到现在行走都不利索。即将步入老年的大哥越来越想为妹妹找个保障。经过咨询他得知,凤儿在辞职时有精神病,辞职行为无效,可以向单位讨个说法。

2007年5月,大哥作为凤儿的法定代理人,通过某法律服务所向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同年6月,该鉴定委员会诊断凤儿为精神分裂症,大哥代凤儿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2007年8月,大哥代妹妹向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凤儿曾经工作过的银行告上法庭,理由是凤儿当年在银行有关领导劝说下辞职,当时领导说,先回家休息,过两年再说,双方未履行辞职手续,后原告病情加重,其法定代理人多次找被告领导要求解决工作问题,均无结果。为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恢复与原告的劳动关系。此时距离凤儿辞职已经过了10年。银行的答辩是,原告辞职是原行长在任时的事,现任行长不清楚,也无相关记载及材料,事隔多年已过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同年11月,和平区法院判决称,1997年凤儿向其所在单位申请辞职时,正处于精神分裂症的早期阶段,辩论能力受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在此情况下提出的辞职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至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一节,和平区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局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仲裁时效。至此,该院判决原告凤儿的辞职行为无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恢复其与被告银行的劳动关系。

银行不服,提起上诉,市一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和平区法院再次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间,被告银行提交了一系列新证据,包括一份1999年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其时,凤儿因用刀刺伤其夫,被对方提起刑事控告,凤儿当时被鉴定为有责任能力。银行同时质疑2007年6月对凤儿作出的精神病鉴定结论,请求重新鉴定。

为此,和平区法院对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做出调查。该委员会表示,两份鉴定结论并不矛盾,因为鉴定时间点和事件不同,不能扩大。2009年4月,和平区法院做出重审判决,结果仍然与初审判决相同——辞职无效,并且加了一条,凤儿返还当初从被告银行领取的3万余元。

被告银行仍然不服,再次上诉。2010年9月,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凤儿胜诉了,可判决的执行却成了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和难点。本来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恢复劳动关系就是执行难点,现在又涉及劳动者本人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在她已经被法律确认为失去劳动能力甚至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如何恢复劳动关系,如何实现对她的有效监护,都成了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问题。

记者探访

房间凌乱常乱卖东西

希望哥哥为她讨说法

昨天中午,在大哥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小海地凤儿的家。这是一处直门独,厅里很暗,因为没有装修,通往阳台的卧室也不太透亮,即使中午也必须打开电灯才能看清书报上的字。

屋里很凌乱,还有异味,屋中间摆了一张圆桌,上面是一大盘韭菜炒虾米。凤儿说,是她自己炒的,话语间,带着些童真的得意和自豪。

大哥小声说:别看她这时说话挺正常的,一会儿就没边了。面对记者,凤儿显得很开心,好像很喜欢被人探望,但是她的开心只维持了片刻。当大哥发现一直放在立柜上的电暖器不见了时,立即责问她。她说:我卖了,我自己的东西卖给谁你管不着。任大哥怎么问,她也不再回答。为此,大哥大动肝火,理由是她经常没来由地卖东西,卖得特别便宜总吃亏,我为此打了好多次110,现在,人家110也知道她有精神病了。

为了让凤儿平静一下,记者表示要单独跟凤儿交流,得到了允许。此时,对和单位打官司一事,凤儿表示漠然,但是,她说希望能找回个说法,好让她有份退休金,基于此,她希望哥哥替她跟单位讨个说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职工患精神病被辞退
    案由申诉人:游某,男,22岁,某建筑公司工人。被诉人: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建筑公司经理。被诉人于1995年11月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申诉人辞退。申诉人于1995年11月28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被诉人的辞退决定。调查过程申诉人于1994年10月15日与被诉人签订为期五年、试用期为六个月的劳动合同。因当时气候转冷,被诉人要求申诉人先回家等待通知。1995年3月,被诉人通知申诉人上班,申诉人于1995年3月23日开始上班。申诉人上班后,表现较为积极,工作中能吃苦耐劳,几次受到工区的表扬。1995年10月初,工段有关领导发现,申诉人工作中精神恍惚。经领导询问,得知国庆期间申诉人因恋爱问题受到了刺激,为防止事故,工段领导将申诉人调到地面工作。1995年10月20日,申诉人在工地工作中,精神病突然发作,险些造成伤亡事故。11月14日,申诉
    2023-06-09
    330人看过
  • 精神病职工的辞职可以要求恢复么
    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签字辞职是否有效,取决于劳动者签字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辞职时有行为能力则辞职有效。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此时自己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为无效民事行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区别是什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主要差别在于对于自我的控制能力,两者的区别其实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客观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可能存在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更成熟的心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2023-03-10
    388人看过
  • 辞职治疗精神病是否取得成果?
    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签字辞职是否有效,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精神病人结婚有效吗根据我国最新民法典的规定,与精神病人结婚的,如果对方婚前如实履行了告知义务的,则该婚姻为有效婚姻;但如果对方婚前没有如实履行告知的义务的,则该婚姻为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19
    322人看过
  • 隐瞒精神病史入职是否涉及欺诈行为?
    1.用人单位对员工负有告知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的义务,也享有对员工情况的知情权。2.但是员工入职前隐瞒病史,后期被单位发现的话,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员工。3.因为隐瞒病史并不是和工作直接关系的内容,因此员工够不上合同欺诈。入职隐瞒怀孕是不是犯法的入职隐瞒怀孕并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该条虽然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基本情况,但是针对的仅仅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年龄、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形,而员工怀孕与否是其个人的隐私,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基本的人权,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023-07-17
    223人看过
  • 有关精神病职工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一部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精神卫生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并设专章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医务人员、监狱等场所,社区、家庭、新闻媒体、心理咨询人员等在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方面的责任。《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一条提出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以及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赋予患者相关的司法救济权,将司法手段作为保护患者人身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重要的“兜底”保障措施。让患方成为提起诉讼的法律主体,是法治社
    2023-06-14
    448人看过
  • 员工精神分裂发病时辞职无效劳动合同仍有效
    一公司员工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提出辞职,被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后,引发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近日,南汇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精神病员工辞职行为无效,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应当与虞先生恢复劳动关系至医疗期满,支付2006年11月及12月的工资缺额265.16元,并为虞先生报销医疗费3569.3元,公司承担鉴定费2500元、仲裁费300元。突然递交辞职信2006年7月,23岁的虞先生进入上海某电子公司工作,双方于同年11月签订一份期限自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虞先生担任公司电器安装工,月工资1500元,由公司为虞先生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次年2月1日,虞先生突然向公司递交辞职信,公司当即批准,并为虞先生办理了退工手续。同年3月,虞先生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履行原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支付工资缺额等。其间,经司法鉴定确认,
    2023-04-22
    456人看过
  • 精神分裂辞职的维权是否存在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
    2023-04-29
    194人看过
  • 精神病员工辞职后能要求其复发吗
    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签字辞职是否有效,取决于劳动者签字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辞职时有行为能力则辞职有效。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此时自己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为无效民事行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认定所谓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二、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3-06-27
    393人看过
  • 精神病患者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辞退精神病员工没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5、劳动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辞退员工额外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
    2023-07-12
    444人看过
  • 精神病职工有哪些特殊待遇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在合同期内劳动者应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依法享受医疗、基本生活待遇。医疗期关于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
    2023-04-29
    182人看过
  • 事业单位不得辞退精神病职工吗
    入职后患有难以治愈的精神疾病的,单位不得解聘。入职后患有精神疾病,经过治疗已经痊愈。但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隐瞒精神病史入职的,属于欺诈,合同无效,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
    2023-02-08
    215人看过
  • 职工患精神病如何处理
    职工患精神病,应对患病职工先给予医疗期,如果病情严重,医疗期应适当延长。医疗期满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工伤一级至四级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
    2023-02-14
    374人看过
  • 企业职工患精神病咋办
    解除劳动关系
    患精神病,根据职工情况给与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解除劳动关系。若得到控制,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一、试用期发现员工有精神病怎么办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可将患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内容,并且明确告知劳动者并签字确认。如果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患了精神病并经有关机构确认,就可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考虑医疗期的问题。试用期已满的员工患精神病后,如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二、新劳动法辞退肺结核员工企业员工患病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
    2023-04-01
    160人看过
  • 精神分裂症是否属于职业病
    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不属于工伤或职业性精神病。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等。精神分裂症的人是否能离婚和精神分裂的人可以离婚,但一般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起诉离婚。法律没有规定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就不可以离婚,如果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如果坚持离婚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捷的原则。
    2023-08-10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签字辞职有没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6
      长期精神病人签字辞职无效;需要他的监护人签字辞职才有效。所以只要存在监护人陪伴的养护的精神病人签字结果有效,如果有些精神病人的家属无人照料他们,在进行相关决定签字时,没有人进行代替,他们本人签字的结果是无意识的行为,所以无效。
    • 怎么因为精神病辞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我国的民法对精神疾病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规定,长期精神病人签字无效;需要他的监护人签字辞职才有效。
    • 职工患职业病,确诊为精神病,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7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劳动者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后,患上职业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意见稿规定了一些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的劳资纠纷。其中包括:未按照合同
    • 离职后发现有精神病辞职条款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01
      长期精神病人签字辞职无效;需要他的监护人签字辞职。因此,只要有监护人陪同的精神病人的签名结果有效,如果一些精神病人的家属没有照顾他们,在签署相关决定时没有人会更换,他们自己的签名结果是无意识的,所以无效。
    • 认识治疗好的精神病患者辞职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5
      长期精神病人签字辞职无效;需要他的监护人签字辞职才有效。所以只要存在监护人陪伴的养护的精神病人签字结果有效,如果有些精神病人的家属无人照料他们,在进行相关决定签字时,没有人进行代替,他们本人签字的结果是无意识的行为,所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