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一、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作为抵押人的条件
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二)作为抵押物的条件
房地产抵押随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同,对抵押物的要求也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房地产抵押中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条件包括两个基本点:
1、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对于这类抵押,无论土地使用权来源于出让还是划拨,只要房地产权属合法,即可将房地产作为统一的抵押物同时设定抵押权。
2、以单纯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也就是在地面上尚未建成建筑物或其他地上定着物时,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对于这类抵押,设定抵押的前提条件是,要求土地必须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可以将几宗房地产一并抵押,也可以将一宗房地产分割抵押。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其承担的共同担保义务不可分割,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一宗房地产分割抵押的,首次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房地产已抵押的,再次抵押前,抵押人应将抵押事实明示拟接受抵押者。
二、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房贷有区别吗
按揭贷款是发生在购房者、开发商、银行三方之间,围绕房屋产权、借款、还款进行的钱物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各方担任的职责也是不同的,开发商在这其中担任的是中间人或者担保人的角色,购房者是按揭人,银行是按揭受益人。
抵押一般只牵扯两个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需要担保人。现实中的房产抵押也一般是发生在贷款人拥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的是一项单纯的以物换钱行为,要比按揭简单许多。
办理按揭是在贷款人取得不动产证的前提下进行的,贷款人先凭借首付款证明和购房合同等材料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在发放贷款付清房款之后,房屋产权由开发单位转移到贷款人,贷款人再将所有权暂时移交给银行。所需要的资料是房屋的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
办理抵押贷款应当凭借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用途等材料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
按揭是指购房者在支付部分房款的前提下,通过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将房屋的产权暂时移交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从而获得银行放款,通过贷款人每月偿还一定的月供,当最终还完全部贷款和利息之后,再将房屋产权从银行拿回,从而拥有独立的房屋产权。
抵押是指购房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的贷款,但房屋的产权仍在贷款人手中,银行只是拥有了房屋的抵押权,无权随意处置房屋,也从来没有拥有过房屋的产权。
从某种程度上说,按揭和抵押担保的基本目的都在于保证借贷关系的履行,但具体来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按揭的目的在于通过房屋产权的暂时转移,最大可能的减少房屋交易和借贷中的风险,以最大限度的取得贷款,彻底完成房屋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抵押的目的在于通过抵押物的抵押获得资金,去完成其他的目的。
一般而言,利率执行的都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但是按揭贷款执行的利率一般都会享受一定的折扣,偶尔会随着政策的变化,略有上浮,但幅度不会特别大。
抵押贷款不同,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一般都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且上浮的幅度较大。总体计算下来,抵押的成本要比按揭高,简单来说就是在相同的贷款金额下,抵押贷款要比按揭贷款付出更多的利息。
按揭,简单来说就是大家日常购房时所说的贷款买房,根据银行对贷款人的还贷能力的评估,一般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如果贷款人年纪太长,或者是经济能力不够,还会出现银行不放贷的可能。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而且只要有抵押物,抵押物的存在合理合法,一般很少会有银行单位不放款。
三、房屋产权的获得方式
房屋产权的获得方式有五种:
1、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
4、抵押取得
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5、继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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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是什么, 在建工程抵押时土地使用权能否单独抵押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根据建设部于2001年8月15日修订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抵押,因此,如当事人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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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是什么意思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在建工程抵押:是指以不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xxx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时在办证窗口领取空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盖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红线图)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核原件); 4、房地产抵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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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有什么风险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5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的风险有: 1.在建工程合法性风险; 2.价值确定风险; 3.合同风险; 4.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冲突的风险; 5.划拨土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6.房地产开发形成的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商品房预售冲突的风险; 7.在建工程抵押权与税收优先权冲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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