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不拆有哪些解决方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7 05:52:13 348 人看过

一、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不拆有哪些解决方案

如果土地被征收了,房屋不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土地征收可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手段不能过于粗鲁和武断,要尽力给予被拆迁的公民合理的补偿,抚慰他们失去家园的伤痛。除此之外若是恶意阻挠房屋拆迁,则可向法院申请,由法警干涉强制执行拆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拆迁纠纷要到什么部门起诉

一般应由征地拆迁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房屋拆迁许可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6.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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