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日期未到期是否应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8 03:56:34 421 人看过

一、认缴出资日期未到期是否应承担责任

针对“认缴出资日期未到期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即便出资日期尚未到期,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仍需承担责任。具体而言,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若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该出资的股东需补足差额,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未到期认缴出资股东责任

对于未到期认缴出资的股东,其责任主要体现在对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维护上。

1.虽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但股东仍需保证其认缴的出资能够按时足额到位,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若股东未能履行其出资义务,导致公司资本不足或无法清偿债务,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信用和运营,进而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因此,未到期认缴出资的股东也应充分认识到其责任的重要性,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三、受让股东补缴出资责任

关于受让股东是否要承担补缴出资的责任,答案是肯定的。

1.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股东在取得股权的同时,也继承了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若原股东存在瑕疵出资的情况,如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等,受让股东在受让股权后,需对原股东的瑕疵出资承担连带补足责任。

这是因为股权转让后,受让股东已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客观上成为了股东权利与义务的承受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清缴股东的认缴出资额谁来承担责任?
    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债务,需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责任确保公司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并在公司破产或解散后,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未能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股东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公司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清算程序和股东的责任,以保证公司能够合法清算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未进行清算的情况下,股东将承担责任。公司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则被视为清算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和明确的法律问题,才能为您提供一段150字的法律分析。这段话强调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和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
    2023-10-23
    474人看过
  • 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股东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所负有的法定义务,是公司资本维持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减轻了中小投资者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的资金压力。但是,注册资本认缴制不代表股东可以不足额缴纳认缴股本金。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对债权人利益具有较大威胁。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责任承担形式为补充赔偿责任,即对于债权人主张的债权,公司应先以自身财产进行清偿,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再由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补充清偿。律师补充: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
    2023-05-06
    406人看过
  • 认缴出资的责任怎么承担
    认缴出资的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股东,如果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股东有限公司,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公司的债务如何处理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来偿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2023-03-26
    233人看过
  • 认缴出资是否会导致债务责任的承担
    一、认缴出资是否会导致债务责任的承担民法典规定,公司作为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如实履行出资职责后,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认缴出资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这里,特别提出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令人关注,留下很多出资方式的空间。
    2023-08-28
    435人看过
  • 未到期的认缴出资是否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认缴出资期限1,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2,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3,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应当
    2023-07-17
    251人看过
  • 认缴逾期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认缴逾期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逾期认缴公司出资的,就产生出资违约,未如实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出资的方式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第二,实
    2023-06-17
    189人看过
  • 认缴出资到期,是否必须缴纳?
    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是你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期限由股东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认缴出资日期到了没交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被工商局抽查到的话,企业可能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以后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带来很严重的印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
    2023-07-17
    55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未到期是不是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一、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借款合同有担保人时,担保人要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才要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借款合同未到期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担保的范围怎么划分担保的范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
    2024-01-11
    376人看过
  • 认缴出资日期到了必须要缴纳吗
    认缴出资日期到了必须缴纳。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是你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期限由股东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实缴出资和认缴出资时间认缴出资时间一般发生在实缴出资时间之前,认缴出资一般是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纳的注册资本的当天;实缴出资是指企业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所缴纳的资金,实缴出资时间是指股东将资金或者资产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
    2023-08-04
    325人看过
  • 股东认缴期未到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一、股东认缴期未到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按照法律规定,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认缴期未到承担公司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11-08
    414人看过
  • 未认知子女是否应承担赡养责任
    一、未认知子女是否应承担赡养责任当子女属于未成年人或者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是可以不赡养父母的,这种所谓的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子女因为身体方面的残疾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疾病等因素,导致自己不具备经济能力或者经济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生活都不能够自理自然,也就无法赡养自己的父母二、赡养义务的内容赡养义务有下列内容: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3.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
    2024-04-05
    472人看过
  • 认缴出资未到期转让股权
    认缴出资未到期转让股权需要分情况:1、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认缴未到期的股权,并且已经发生了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转让股东是不需要对受让股东的认缴出资义务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该种情形无论是债权产生转让前还是之后,转让股东不需要对债权人在出资义务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2、如果公司股权转让没有被工商登记变更(哪怕是公司内部已经做了变更记录,比如股东会决议),那么认缴出资未到期的出让股东需要单独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因为,公司债权人根据工商登记股东并不知晓公司转让股东已经做了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内部决议已经通过股权转让,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根据商事外观主义的原理,此时,认缴未出资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权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3、如果公司已经被债权人申请执行,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债务,那么这时,公司股东转让未出资的股权(认缴未到期)并且已经发生股东工商变更登记,转让股东应当对受
    2024-05-20
    490人看过
  • 股东未到期出资是否负责
    一、股东未到期出资是否负责股东未到期出资不负责,因为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如果没有足额出资的不算出资违约,因此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此时公司破产了,进行破产清算的,则此时股东需要对未缴纳出资部分履行出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可以用哪些财产出资股东可以用的财产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使用货币估价的且不被法律所禁止的非货币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
    2023-06-19
    262人看过
  • 如果缴入期未到期,股东是否有责任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缴入期未届满,就不能认定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因此暂时不能追究股东的责任,公司财产应当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是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的差额:1。是否需要一次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制不需要一次缴纳注册资本,但实收制需要一次缴纳注册资本。是否需要验资是不同的:公司成立时必须有实收制度和出具验资报告,而认购制度不
    2023-05-07
    1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认缴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投资未到位时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9
      认缴制下注册资金不到位,股东应承担法律责任和规定如下: 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明确,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 二、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 1、《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
    • 2022年认缴出资未到期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
      1、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
    • 未按期交出资额。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9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要。
    • 认缴出资日期未到,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1
      在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满足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务金额,债权人就有权提出申请,将股东列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规定,如果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充分满足判决生效文书所确定的债务金额,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或增加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出资者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创办人为被执行人,并要求他们在尚未缴纳出资的额度内按照法律规
    • 未到期.承租方应承担的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提前解除合同不租了,有约定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约定适当赔偿重新租赁之前出租方的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