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三角债务问题应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2 21:47:13 352 人看过

当我们面对公民个人与个人、或是企业间的三角债务纠纷时,若满足代位权之法定前提,便可依法主张并利用代位权这一法律手段以协助债权人实现其合法权利和利益。

同时,如若债务人对于债务负担存在无法全部承担甚至无能力加以清偿的情况,我们不应轻易地选择放弃,而是应该进行深入而详尽的调查分析,了解债务人是否拥有尚未失效的债权并且未在此前积极行使此项权益。

倘若调查结果显示确实存在上述情况且情况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那么作为债权人的我们就有权代替债务人来行使此种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婚姻中的债务问题:婚内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处理婚内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则由于财产性质的变化,一方婚前债务的性质也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婚内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婚内债务的范围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023-07-04
    413人看过
  • 三角债问题:如何保障民间个人的权益?
    民间个人三角债该这样处理: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的债务和相互债权。双方的两种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任何债务都是非法的,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以相同的类型支付。如果双方相互负债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果允许抵消,一方或双方的目的难以实现;3、双方的债务必须到期。不能强迫提前偿还债权抵消,增加对方的责任;4、双方适用的抵消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或个人依赖的债务是不可抵消的。三角债务法院如何处理三角债务法院处理具体如下:1、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与债务人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2、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3、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的,还可以选择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
    2023-07-05
    241人看过
  • 三角债务房产如何解决
    法律综合知识
    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如何解决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024-08-15
    321人看过
  • 三角债务:法院如何破局?
    三角债务法院处理: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二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的,可以在同等数额内相互抵消。三角债务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付但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民法典中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023-07-08
    486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到底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问题可以由继承人处理。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但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也可以选择不偿还。一、继承遗产要清偿债务吗继承遗产需要清偿债务,规则如下:1、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3、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4、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二、贷款人死亡谁还款贷款人死亡的,如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
    2023-03-15
    270人看过
  • 高利贷还不起应该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一、高利贷还不起应该如何处理债务问题还不起高利贷的,当事人首先可以确定该借贷的利率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借款利息超过多少是高利贷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三、遇
    2023-11-15
    327人看过
  • 妥善处理:债权人病重时如何应对债务问题?
    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偿还。但有偿还能力又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以债务人名义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人生前未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损害他人权益怎么办债权人免除债务但是损害了他人权益,处理方式如下:1、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2、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3、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4、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
    2023-07-09
    333人看过
  • 债务人应该如何处理被债权人威胁的问题
    债务人被债权人威胁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债权人威胁是情形比较严重,则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一、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的物品是否是违法行为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的物品违法。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是不能私自拿走债务人的财产抵债,这属于非法侵犯债务人的财产权,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可能会构成盗窃罪,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的甚至会构成抢劫罪。二、别人欠我钱应该怎么写借条给别人借钱应该打借条。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如果发生借贷纠纷,处理方式一般是当事人之间友好协商、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债权人申请仲裁以及起诉
    2023-03-22
    374人看过
  • 发生债务纠纷问题如何解决,应对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
    一、发生债务纠纷问题如何解决,应对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发生债务纠纷问题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一)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二)特殊途径是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的方式。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1)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2)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
    2024-04-17
    330人看过
  • 发生工伤如何处理赔偿问题
    一、发生工伤如何处理赔偿问题一、工伤应该按以下流程进行赔偿: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3、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
    2024-01-08
    478人看过
  • 如何应对股东撤股引发的债务问题
    股东撤股,如果该股权由公司股东后者第三人购买,公司的财产没有发生变化,公司财产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因此这种情况下的撤销对公司的债权人没有影响,债务依然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股东撤资而公司减少出资,公司的出资减少务必对公司的债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公司减资需经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债权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时主张提起还款或者提供担保。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特别是股东过错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负责。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1、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2、股东虚假出资、未足额出资或者提取出资的,应当在虚假出资、未缴出资、提取出资的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公司债务;3、公司解散时,股东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清算,致使公司财产折旧、灭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损失范围内清偿公司债务;4、公司解散时,股东履行义务疏忽,致使公司主要财产、账簿、
    2023-07-01
    419人看过
  • 三角债务如何转移更有效?
    一、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二、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三、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四、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一、债务转让与第三人履行有什么区别?债务转让、第三人履行之间的区别主要是:1、协议的存在。第三人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是基于无因管理而代为履行,债务转让必须由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2、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但第三人履行不一定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二、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有哪些呢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如下:一、债务转让的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也就不存在将其转让的问题。(二)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四)转移债务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二、债权转让的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二)
    2023-03-22
    172人看过
  • 如何避免企业债务纠纷的发生问题
    一、如何避免企业债务纠纷的发生问题1.加强民法典宣传,增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首先要使生产者,经营者认识到企业经济目标,企业间经济关系,财产权益的联系和维护,信誉的树立,都离不开经济合同,使之自觉用经济法规来管理经济。其次要引导企业把经济合同管理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包括供产销在内的各个环节中,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2.经营合同规范化。推行合同制要做到:一是正确签订,履行经济合同,按照民法典程序办事,依法解决。提高合同的签约率和履行率。二是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三是进一步推行签订民法典人授权委托制度,在签订合同时要使用《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才能生效。3.全面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促进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把合同管理逐步与企业计划、生产、质量、技术、经营、财务等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素质。4.发挥工商、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工商部门要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合
    2024-03-27
    317人看过
  •  债权人应如何应对债务逾期问题
    债务拖欠是一种常见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重新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具体还款方式和期限,并约定逾期不履行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提起诉讼时申请诉讼保全,查封或冻结对方财产,以确保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这些措施需要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何应对债务拖欠:首先,可以与对方重新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第二种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公证机关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公证。因此
    2023-12-19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三角债务房产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3
      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 三角债务债务纠纷法院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三角债务法院的处理: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与债务人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的,还可以选择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发生三角债务要怎么处理,怎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2
      发生三角债务的,如果当事人之间可以抵销的,则当事人可以约定抵销,如果符合代位权条件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使其代位权,即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
    • 房产三角债务如何办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怎么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 发生三角债务如何解决的,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4
      发生三角债务如果是债务人损害了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但是行使代位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限期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