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代理人及法律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40:40 70 人看过

什么是仲裁代理

仲裁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

仲裁代理人的法律特征

1、只能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

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

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自己本身与纠纷无利害关系;

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

仲裁代理人的类型

仲裁代理人包括法定仲裁代理人和委托仲裁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的人。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并在授权范围内,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法定仲裁代理人即仲裁当事人的监护人,而委托仲裁代理人的范围较广,仲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由地聘任任何适当的人为其仲裁代理人,代表当事人参加仲裁程序

仲裁代理人的权限

我国仲裁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如果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仲裁代理人进行一般代理的,该代理权限包括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等等。

如果由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请求,应当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代理权限若有变更或者解除,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由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通知对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0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一般商事仲裁裁决是终局吗?商事仲裁裁决的法律特征
    一、一般商事仲裁裁决是终局吗?一般商事仲裁裁决是终局。一般而言,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在仲裁结束后,仲裁员的裁定是最终的,如果任何一方不满,都不能反悔或提起诉讼。只有很少的情况可能改变。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商事仲裁裁决的法律特征商事仲裁裁决的法律特征是: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商事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即该商事仲裁裁决书,对商事仲裁当事人之前协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事项具有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裁决作出后,若仲裁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三、仲裁终局裁决什么意思终局裁决的意思是不能不服,只能履行裁决,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还是有途径的。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
    2023-06-06
    340人看过
  • 法人特征及其法律意义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名誉权的法律特征表现是怎样的(1)内容以经营形象为主。法人名誉权的内容直接与法人的经济活动和生产经营成果相联,是伴随企业经营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能动作用而塑造出的
    2023-07-10
    215人看过
  • 保管合同特的特征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保管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有以下这些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三、保管合同的
    2023-05-03
    345人看过
  • 代理行为法律特征解析
    代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是能够产生某种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凡不能产生法律后果,只是受人委托而进行的某种具体事务方面的工作,不属于民事法律上的代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二,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代理人的使命是代替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而行为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和利益来进行的,因此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如果用他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就不是代理,而是行纪活动。第三,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的意思表示,在被代理人授与他以权限范围内可以表现他自己的意志。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总的来说,当然要反映被代理人的意志。这个意志就是指授权内容。但是代理人的行为既然是他自己的行为,也就是他要独立地
    2023-06-08
    285人看过
  • 18.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3.代理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4.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被代理人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024-05-18
    33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及其特点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争议双方在某一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时,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居中调解,作出裁决。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以第三者身份出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世界各国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虽因各国国情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以仲裁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则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取。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第一,及时。根据劳动争议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特点,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效和办案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上述这些规定体现了及时的特点,有利于及时消除劳动争议,避免事态的扩大,维护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稳定。第二,程序简单。用仲裁
    2023-04-25
    411人看过
  • 法律对仲裁代理人有哪些规定?
    法律上对仲裁代理人的要求如下: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2、仲裁活动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与纠纷无利害关系;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担任双方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代理人是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以仲裁当事人的名义,为当事人的利益参加仲裁活动的人,包括法定仲裁代理人、指定仲裁代理人和委托仲裁代理人。仲裁代理人有哪些特点1、只能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自己本身与纠纷无利害关系;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
    2023-07-03
    139人看过
  • 法律制裁的种类、特征及其影响
    种类:1.根据法律制裁的目的和方式,可以分为恢复权利性制裁和惩罚性制裁。2.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特征:(1)由国家依法实施;(2)是一种惩罚性的强制措施;(3)必须以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为前提;(4)实施法律制裁的国家机关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目的: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据法律进行惩罚。什么是法律制裁其种类有哪些法律制裁分类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根据性质区分的,一种是根据目的和方式进行区分的。法律制裁的前提还是看违法者的情节轻重。法律制裁是一种实现法律公平的手段,它是约束公民的一种手段。1、根据目的和方式,法律制裁可以分为:根据法律制裁的目的和方式,可以分为恢复权利性制裁和惩罚性制裁;(1)恢复权利性制裁:恢复权利性制裁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利,恢复被侵害的社会秩序;(2)惩罚性制裁:惩罚性
    2023-07-17
    11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公司的权利转由股东行使。因此,我们要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一、公司的股权转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
    2023-03-20
    130人看过
  • 代理人个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哪些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特征主要有: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法定其他条件等。一、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是什么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二、民法典中可以无权代理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规定了无权代理,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2023-03-30
    446人看过
  • 仲裁案件代理人必须是律师吗
    仲裁案件代理人不是必须是律师,也可以是近亲属等。律师,近亲属、社区推荐的均可。一个完整的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仲裁、一审和二审及强制执行程序。在各阶段,当事人要进行立案,领取通知、出庭和领取裁判文书等工作。如果个人没有时间或者有其他不便的情形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024-05-02
    150人看过
  •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后涉及虚假,仲裁代理人责任
    一、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后涉及虚假,仲裁代理人责任《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应由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第215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最新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申请书范本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日出生,住:四川省XX县XX镇X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成都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住所:成都市XX区X路X号。联系电话:执行依据: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劳仲委X字(2009)第XX号仲裁调解书。申请事项:请求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X金XX元。申请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经
    2022-01-25
    405人看过
  • 对仲裁代理人有什么要求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代理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劳动者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当事人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仲裁的,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未经特别授权,委托书仅载明“全权委托书”的,代理人无权承认、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和解,请求并接受调解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书。如果代理人的权限发生变化或代理人被撤职,当事人应当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代理:(一)律师;(二)当事人的近亲属;(三)有关社会组织或者所属单位推荐的人员;(四)其他有下列行为的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人,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担任代理人的人,有正当理由并经劳
    2023-05-07
    160人看过
  •  仲裁代理人应当知道哪些法律法规?
    这是一篇关于仲裁代理人的规定和职责限制的文章,详细列举了仲裁代理人的四个规定和限制条件。这些规定和限制旨在保护被代理人的权益,并限制仲裁代理人的行为范围。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1.仲裁代理人的规定:1.1.仲裁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参加;1.2.仲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1.3.仲裁代理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而本人与纠纷无利益关系;1.4.仲裁代理人不得在同一仲裁案件中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2.仲裁代理人的职责限制:2.1.仲裁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参加;2.2.仲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2.3.仲裁代理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而本人与纠纷无利益关系;2.4.仲裁代理人不得在同一仲裁案件中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3.仲裁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3.
    2023-09-07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法律的诉讼代理人有什么特征,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05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
    • 劳动争议仲裁代理人范围及其特点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仲裁代理人的类型没有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代理人的类型一般分为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当事人的朋友、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援助人等。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指定的法定代表人等。
    • 仲裁特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2-27
      一、仲裁速度快。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无法再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此外,仲裁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由于仲裁采用了灵活的审理制度,每个案件的审理期限相对较短,例如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仅为二个月,因此纠纷解决更加快速,避免了当事人长时间陷入纷争之中。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节约了时间也就是节约了争议解决的成本,缩短了资金周转期,提高了
    • 仲裁是什么的具体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仲裁有以下几点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 5、仲裁具有快捷性。
    • 代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代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是: 1、代位权依附于债权而存在,随着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也就是说不存在无债权的代位权。 2、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作为,即债务人不积极实现自己的债权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权,如果债务人已经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实现自己的债权,则债权人不能对其行使代位权。 3、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